中国江西网/江西头条客户端讯 记者陈雪红、薛柏武报道:3月4日下午,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省人社厅会同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统计局,结合江西实际,研究制定了《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决定自2020年2月起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核心是“免、减、缓”三项政策。
2月起全省免征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费
从2020年2月起,全省免征中小微企业的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三项社会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期限为5个月,也就是说免征的政策执行到2020年6月。个体工商户按单位参保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的,参照中小微企业享受减免政策。
从2020年2月起,对我省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等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减征期限为3个月,也就是说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减半征收政策执行到2020年4月。由于机关事业单位不涉及经营问题,受疫情影响较小,因此不纳入此次减免政策的范围。
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困难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参保单位在缓缴期补缴减免政策执行月份三项社会保险费的,仍可享受相应的减免政策。
对于已按照原有标准缴纳了2020年2月份社会保险费、符合阶段性减免政策的参保企业,由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有关规定退费,其中,对于中小微企业批量发起退费,无需参保单位提交申请及报送相关资料,进一步减轻企业事务性负担;对于大型企业等符合减免政策的参保单位,按照参保单位的意愿和选择,多缴部分可选择冲抵以后月份的缴费,也可选择退回。
将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74亿元以上
省人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刘克琦介绍,这次社会保险费减免是在去年实施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减轻企业社会保险费缴费压力。希望通过减免企业社会保险缴费,能够切实缓解企业当前的生产经营困难,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支持企业稳定和扩大就业。下一步,还将采取科学合理划分企业类型、全面落实政府责任、扎实做好业务经办等措施,来保证社会保险费减免政策的落实到位。
科学合理划分企业类型,是享受减免政策的基础。此次社会保险费减免的对象主要是大型企业和中小微型企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江西的办法明确,大中小微型企业的划分工作,由统计部门按照相关政策规定进行划分。统计部门一时无法划分清楚的,暂按中小微企业对待,待确认后再据实调整。省人社厅将会同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统计局明确具体操作办法,尽快兑现减免政策。
“初步估计,我们预测,这次实施阶段性减免政策共可减少企业三项社会保险费74亿元以上;同时,去年5月1日起实施的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也将继续执行,预计今年将继续给企业减负110亿元以上。”刘克琦表示。
养老金发放影响总体可控
社会保险费减免政策的实施,势必造成社会保险基金的减收,而退休人员养老金却在逐年增加,那么,今年的养老金发放会不会出现问题?
省财政厅社会保障处处长刘力群向记者介绍,这次阶段性的减免社会保险费是应对疫情这一突发事件所采取的一项特殊措施。以养老保险为例,据初步测算,政策实施后全省将为企业减免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费69亿元,加上继续执行2019年5月1日起实施的降低社保费率政策,也将给企业降低负担99亿元。两项政策相加,可以为企业降低负担168亿元,力度很大,相信能够有效缓解企业的压力。
此外,他还表示,虽然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有所减少,但是影响总体可控。省财政厅和省人社厅进行了详细的测算,做了充分的预案,计划采取一系列的应对措施,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江西属于养老保险负担比较重的省份,社会保险基金征缴当期存在收支缺口。为应对疫情,省财政厅计划从累计养老保险基金结余中,拿出部分基金来弥补由于社会保险费减免产生的缺口。到2019年底,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772亿元,此次减免社会保险费在基金可承受范围内。
实施企业减免社会保险费,是否给参保个人产生影响?灵活就业人员能不能享受此项政策?省人社厅养老保险处副处长田志刚介绍,此次社会保险费减免,主要是针对企业缴费部分,对个人的社会保险待遇没有任何影响。按照国家文件精神,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中小微企业享受减免政策。因此,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不能享受此项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