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刘佳惠子)记者3月2日从省人社厅获悉,我省近日出台文件,扩大企业稳岗失业保险返还受益面,加大援企稳岗力度、有效减少失业、稳定就业,维护就业形势总体稳定。
我省明确,一般企业稳岗失业保险返还政策规定的企业裁员率,调整为不高于5.5%。对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超过上年度月均参保职工总数的20%。裁员率等于上年度新增实际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除以上年度月均参保人数的百分比。省人社厅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处有关负责人表示,裁员率低的,返还力度就大;稳岗做得好的,返还就多。
此外,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稳岗返还政策享受期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返还标准按上年度6个月的统筹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企业上年度月均参保职工人数确定。同一企业同一年度只能享受困难企业稳岗返还和一般企业稳岗返还中的一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