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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野生动物用于制作菜肴出售 抚州一餐厅老板获刑10个月

时间:2020-08-10

本报讯(李丽雯、见习记者晏飘飘)8月3日下午,临川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我市首例疫情期间实施非法收购珍贵野生动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当庭宣判被告人付某犯非法收购珍贵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万元。

1月30日,经举报,公安民警在付某经营的餐厅冰柜内查获穿山甲一只,以及王锦蛇、竹鼠、华南兔等野生动物若干。付某表示其在经营餐馆期间,多次购买野生动物用于制作菜肴出售。据悉,2020年6月,我国将穿山甲属所有种由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提升至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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