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讯 (王樊)报道:2月25日,记者获悉,江西省工信、发改、应急、国土等四部门下发《江西省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江西省化工园区认定评分标准同步出台。江西省化工园区认定评分标准总分值为100分,其中规划布局20分,公用基础设施18分,安全生产27分,环境保护23分,产业发展12分,评价得分为每一项得分累加值。
评价内容为《化工园区总体发展规划》符合总体布局、交通、消防、安全、环保、公用设施等方面涉及的化工行业标准规范要求分值为6分,符合国家化工产业政策要求,遵循化工园区建设对水源、物流、安全、和环境容纳能力要求分值为6分,化工园区规划各类生产存储设施、公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布局满足相关行业管理或设计规范分值为6分,化工园区内不得有劳动密集型的非化工生产企业分值为2分。
此外,《江西省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认定化工园区应满足8项基本条件,对符合认定基本条件的,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开展认定评价工作,进行资料和现场核查,并按照《评分标准》进行打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
同时,每5年组织一次已认定化工园区的评价工作,评价不合格的给予警告,限期整改。未取得认定的化工园区不应发展化工产业,不得新建、扩建化工项目,其园内现有化工企业不得实施扩大产能或改变产品的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