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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住房发展“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视情调整限价政策

时间:2021-03-21

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讯(郑周)报道:3月18日,记者获悉,南昌市房管局日前公布了《南昌市住房发展“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正在面向社会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征求意见稿》提到,“十四五”期间,视情调整南昌市新建普通商品住房全面限价的调控政策,在“稳地价、稳房价”的前提下,发展部分定向限价商品住房,适时调整住房贷款比例、期限和利率等,加大对中低收入群体的保障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差别化支持力度。

“十四五”期间预计全市住房需求年均约10万套

根据《征求意见稿》,“十四五”期间,预计全市住房需求年均约10.0万套(约6200万平方米),其中,新增人口购租房需求约6.0万套,存量人口改善性购房需求约2.5万套,城市更新住房需求约1.5万套。

“十四五”期间,南昌市仍为人口净流入城市,新就业大学生与外来务工人员为主要购租住房群体。参考近十年期间人口流入情况以及全市大学生购租住房需求调研,考虑人才引进相关政策激励,预计“十四五”期间全市新增人口住房需求年均约6.0万套。综合全市人口结构变化情况、新建商品住房与存量商品住房市场发展分析、存量住房结构分析、住房需求调查等研究,预计“十四五”期间全市存量人口改善性购房需求年均约2.5万套。

“十四五”期间,南昌市将继续有序开展城市更新工作,加快老城疏解和土地二次开发利用,提升居民居住质量。预计“十四五”期间全市住宅拆迁改造需求年均约1.5万套。

面向住房困难、低收入家庭的公共租赁住房占10%

《征求意见稿》明确,“十四五”期间,在国家“因城施策”的政策导向下,南昌市住房进一步完善住房供应体系,形成“低端有保障、中端有支持、高端有市场”的差异化住房政策体系,促进住房消费健康发展。供应结构按照收入分组可划分为1:2:7,即面向住房困难、低收入家庭的公共租赁住房占10%,面向中低收入家庭、特定人群的政策支持性住房占20%,普通商品住房占70%。

到2025年,基本形成符合市情的住房供应和保障体系,实现住房总量平稳增长、住房价格总体稳定、住房保障范围扩大、供应结构有所优化、居住环境明显改善、管理能级显著提升。到2035年,形成完善的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建成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供应和保障体系。

力争公租房供应比例不低于10%

《征求意见稿》提到,要提高租赁补贴的比例。在存量公租房实物滚动使用的基础上,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积极推行住房租赁补贴制度,对城镇低保、特困人员、支出型贫困低收入家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公共服务行业职工等实行依申请应保尽保,力争南昌市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含公租房租赁补贴)占住房供应总套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以需定建、多点布局”的基本原则,统筹南昌市人才住房建设,多渠道增加人才公寓供应,视情提高人才住房补贴标准,取消申请人才租赁住房社保缴纳时间限制。力争到“十四五”末,达到满足10万人租住需求的人才住房总规模,基本满足全市引进人才的过渡性居住需求。

视情探索开展建设配售型共有产权住房。共有产权住房用地可采用划拨方式供应。共有产权住房建设、买卖、经营等环节可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原经济适用住房的税收优惠政策。共有产权住房实行封闭运行,规定期限内,只能由政府回购;规定期满后,可向符合条件的居民家庭转让,政府有优先回购权。

视情调整新建普通商品住房全面限价调控政策

与此同时,加强对中等收入偏下群体购买新建普通商品住房需求的支持力度,视情调整南昌市新建普通商品住房全面限价的调控政策,在“稳地价、稳房价”的前提下,发展部分定向限价商品住房。通过在政府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商品住房用地时,提出限制销售价格、住房套型面积和销售对象等要求,由建设单位通过公开竞争方式取得土地,进行开发建设和定向销售。定向限价商品住房实行半封闭运行,规定期限内,可通过补差价方式转为普通商品住房,政府有优先回购权;规定期满后,可转为普通商品住房。

应将人才公寓建设用地纳入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实行计划单列、专地专供,予以重点保障,落实人才公寓项目选址;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存量用地建设租赁型人才公寓,土地用途不变,依然按原有用途管理,物业不售、产权不得办理分割登记。完善土地出让收入分配机制,探索支持利用集体建设用地按照规划建设租赁住房。

力争完成旧改安置房建设,继续推进旧改安置房建设,改善城区落后面貌。到“十四五”末,“十二五”遗留下的旧改安置房建设任务全部完成;“十三五”确定的建设项目全部开工,并力争50%以上的项目建设完成。

增加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上市供应量

《征求意见稿》指出,进一步加大商品住房用地中小套型住房供应比例,增加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上市供应量,切实满足中低收入家庭的自住需求。鼓励以公共交通为导向的社区开发模式,提高轨道交通站点周边区域商品住房用地中小套型住房供应比例,实现城市组团式紧凑开发。

落实新建商品住房上市预报制度,要求开发企业对项目上市计划做好提前预报,指导开发企业合理定价,确保房价理性平稳。规范申请预售许可、销售信息公示和售前告知等行为。适时探索现房销售及商品住房按套或套内面积计价方式。

根据各区域商品住宅库存及销售等市场情况,合理确定采取“限房价、竞地价”方式出让商品住宅用地的面积和具体地块。视情采取“招标挂牌复合出让”、“地价房价双竞”、“限地价、限房价、竞配套”、“地价与自持面积双竞”等出让方式。

探索将部分空置房转为人才公寓或公租房

《征求意见稿》提到,视情建立存量商品房价格引导制度,进一步完善存量房价格监管机制,定期发布全市存量房项目合理成交价格信息,规范中介机构交易行为,对于社会关注度较高、价格波动较大的存量商品住房项目,引导市场理性交易。积极制定相关鼓励措施,盘活存量空置住房,探索将部分存量空置住房转为人才公寓或公共租赁住房。

加快建设南昌市商品房屋租赁服务管理信息平台,实现房源核验、信息发布、租赁合同网签备案、租赁企业备案、企业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等在线服务查询功能。建立住房租赁价格信息发布制度,定期发布区域市场租金水平。建立和完善住房租赁监管制度,强化住房租赁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垄断房源、哄抬租金等违法违规行为。

支持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和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建设租赁住房,制定开发建设、合规运营、抵押处置等配套制度;视情况在适当时候允许租赁住房用地出让价款分期或分年收取。

适时调整住房贷款比例、期限和利率

在市场监管督查力度方面,南昌市将坚决遏制投机炒房,视情况调整完善住房限购、限制住房转让、限制企业购房等措施。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适时调整住房贷款比例、期限和利率等,加大对中低收入群体的保障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差别化支持力度。

加强市场监管执法,持续整治房地产市场乱象,净化市场环境,进一步完善全市房地产领域涉稳风险防范处置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实现多部门、跨地域纵横向联动监管。强化房地产市场诚信管理,对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联动查处、联合惩戒,将情节严重的纳入失信黑名单管理,信用评价结果对外公开,并与市场准入、行政审批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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