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讯 记者王琴红报道:4月21日,江西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在南昌举行。会议审查了江西省人民政府提交的2021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以及2021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会议同意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的《关于2021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以及2021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2021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779亿元;批准2021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授权江西省人民政府2021年及以后年度,在财政部提前下达和当年下达的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内,在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审查批准当年省级预算或预算调整方案之前,可提前组织发行新增地方政府债券。授权期限从2021年4月2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止,发行情况应及时向省人大常委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