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建区公布了3个征收补偿方案
分别是――
新建区绕城高速公路西二环项目
(厚田至乐化段)
南昌植物园项目
新建区赣抚尾闾综合整治工程项目
有你家吗?
赶紧来看看!
新建区绕城高速公路
西二环项目(厚田至乐化段)
征收补偿方案
为加快推进南昌高速路网建设
切实做好南昌绕城高速公路
规划红线范围内征迁补偿工作
维护征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保障项目顺利推进
特制订本方案
征收范围:
南昌绕城高速公路西二环
规划红线范围内的土地,
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
征迁范围为
新建区石岗镇、西山镇、
流湖镇、厚田乡、溪霞镇
规划红线范围内的房屋及附属物,
涉及的征迁红线范围的面积
以实际测量为准。
征收补偿搬迁期限:
自征收实施方案颁布之日起
三个月之内。
征收补偿方式:
货币补偿。
#征收补偿标准
(一)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依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赣府字〔2020〕9号)规定的标准进行补偿。
(二)苗木征收补偿标准
按新建区土地利用和征迁安置工作领导小组的相关规定进行补偿。
(三)鱼塘补偿标准
精养鱼塘按7000元/亩进行补偿,一般鱼塘按3500元/亩进行补偿。
鱼塘性质由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分局及有关乡(镇)政府共同认定。
(四)房屋征收补偿标准
框架结构800元/ ,砖混结构700元/ ,砖木结构520元/ ,土木结构270元/ 。
(五)附属建筑物补偿标准
1、牛棚、鸭棚、厕所125元/ 。
2、活动板房240元/ 。
3、棚屋140元/ 。
4、简易棚80元/ 。
5、简易猪、牛栏80元/ 。
6、半封闭猪栏130元/ 。
7、墙面层高在2.2米以下、全封闭猪栏220元/ 。
8、墙面层高在2.2米以上(含2.2米)、全封闭猪、牛场栏舍370元/ 。
9、水泥地面65元/ 。
10、三合土地面38元/ 。
11、砖围墙98元/ 。
12、片石围墙120元/ 。
13、砖基础40元/ 。
14、片石基础50元/ 。
15、混合基础70元/ 。
16、砖挡土墙50元/m3。
17、片石挡土墙180元/m3。
18、压水井1000元/口。
19、挖水井1800元/口。
20、家用自来水3000元/套(含水井、水泵、蓄水箱、水管)。
21、村庄公用大井3660元/口。
22、砖水池60元/m3。
23、砖石水塔350元/m3。
24、水塔1250元/m3。
25、沼气池2500元/口。
26、未封闭钢棚150元/ 。
27、封闭钢棚200元/ 。
28、坟墓800元/棺。
(六)迁移补助费
1、有线电视120元/户。
2、固定电话128元/户。
3、宽带200元/户。
4、分体壁挂空调300元/套,分体立式空调500元/套。
5、电、燃气热水器100元/套,太阳能热水器400元/套。
(七)装修补偿标准
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对房屋装修进行评估,确定评估价后进行补偿。
(八)其它补助及奖励
1、搬迁补助费按每户500元计发。
2、被征收户的主体自住房过渡费为每户每月600元,过渡期为18个月。
3、被征迁的主体房在征收实施方案颁布之日起一个月内(包括节假日)完成搬迁的,按房屋征迁货币补偿总金额奖励25%。
(九)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按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590号)及省、市、区相关规定执行。
南昌植物园项目征收补偿方案
为大力推进溪霞镇发展
切实做好南昌植物园规划范围内
征迁补偿工作
特制定本方案
征收范围:
南昌植物园规划红线范围内的土地,
面积约3700亩(以实际测量为准)
房屋征迁范围为
新建区溪霞镇仙里村、桥南村、
乔岭村、甘舍村、桃花村
规划红线范围内的房屋及附属物,
涉及房屋面积约1.2万平方米
(以实际测量为准)。
征收补偿搬迁期限:
自本项目征收决定书下达之日起
一个半月之内
征收补偿方式:
货币补偿
#征收补偿标准
(一)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依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片区综合地价的通知》(赣府字〔2020〕9号)规定的标准进行补偿。
(二)征收房屋主体建筑物补偿标准(房屋重置价格)
框架800元/ ,砖混700元/ ,砖木520元/ ,土木270元/ 。
(三)附属建筑物补偿标准
1、钢棚属于临时建筑物,一律实行货币补偿。未封闭围档的150元/ ,封闭围档的200元/ (棚内装修、设施等现场评估定价)。
2、围墙(麻石)120元/ ,围墙(砖)98元/ 。
3、封闭猪牛栏200元/ ,半封闭猪栏130元/ ,简易猪、牛栏80元/ 。
4、走猪台180元/ m3。
5、室外水泥地面65元/ 。
6、压水井1000元/口。
7、挖水井:口径80 以下的3600元/口,口径80-200 的5000元/口,200 以上10000元/口。
8、沼气池2500元/只。
9、砖水池60元/m3。
10、水塔支柱钢筋混凝土的1000元/ m3,支柱砖石的350元/m3。
11、厕所60元/ 。
12、挡土墙180元/m3。
13、简易棚80元/ 。
14、迁坟800元/棺。
15、单灶1200元/个。
16、双灶1500元/个。
(四)迁移补助
1、有线电视120元/户。
2、固定电话128元/户。
3、宽带200元/户。
4、分体壁挂空调300元/套,分体立式空调500元/套。
5、电、燃气热水器100元/套,太阳能热水器400元/套。
6、精养鱼塘7000元/亩,一般鱼塘3500元/亩。
7、母猪200元/头,肉猪100元/头,小猪50元/头。
(五)苗木征收补偿
按新建区土地利用和征迁安置工作领导小组相关规定执行。
(六)房屋的装修补偿
由征迁实施单位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通过评估确定。
(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
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按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及市、区等相关规定执行。
(八)其它补助及奖励
1、搬迁补助费:按每户500元计发。
2、临时安置补助费(过渡费):每户每月600元,一次性补偿18个月。
3、在项目征收房屋规定的搬迁期限30日内(含30日)完成搬迁且拆除到位的,按房屋重置价格补偿标准奖励25%。
新建区赣抚尾闾综合整治工程项目
征收补偿方案
为顺利推进新建区赣江抚河下游
尾闾综合整治工程项目的实施,
维护征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特制定本方案。
征收范围:
新建区联圩镇、象山镇、
樵舍镇、昌邑乡、铁河乡用地
红线范围内的土地,
面积以实际测量
并依据乡(镇)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准。
房屋征迁范围为
新建区联圩镇、象山镇、
樵舍镇、昌邑乡、铁河乡用地
红线范围内的房屋及附属物。
征收补偿搬迁期限:
自本方案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内
(根据项目施工需要
区项目推进指挥部可适当调整)
征收补偿方式:
货币补偿
#征收补偿标准
(一)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依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赣府字〔2020〕9号)规定的标准进行补偿。
(二)苗木征收补偿标准
按新建区土地利用和征迁安置工作领导小组的相关规定进行补偿。
(三)鱼塘补偿标准
参照《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书》(新府发〔2020〕21号)相关规定标准进行补偿,即:精养鱼塘按7000元/亩进行补偿,一般鱼塘按3500元/亩进行补偿。
鱼塘性质认定:由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分局及有关乡(镇)共同认定。
(四)房屋征收补偿标准
框架结构800元/ ,砖混结构700元/ ,砖木结构520元/ ,土木结构270元/平方米。
(五)附属建筑物补偿标准
1、棚屋140元/平方米;
2、简易棚80元/平方米;
3、活动板房240元/平方米;
4、猪、牛栏、鸭棚、厕所:封闭结构220元/平方米,砖混250元/平方米,砖木125元/平方米;
5、村庄公用水井3660元/口,挖水井1800/口,家用自来水(含水井、水泵、储水箱、水管)3000元/套;
6、块石围墙120元/延米,砖围墙98元/延米;
7、水泥晒坪65元/平方米,三合土晒坪38元/平方米;
8、水池60元/立方米;
9、坟墓800元/棺;
10、沼气池2500元/座;
11、砖基础40元/m3,片石基础50元/m3,混合基础70元/m3;
12、挡土墙180元/m3。
(六)迁移补助
1、有线电视120元/户;
2、固定电话128元/户;
3、宽带200元/户;
4、分体壁挂空调300元/套、分体立式空调500元/套;
5、电、燃气热水器100元/套、太阳能热水器400元/套。
(七)装修补偿标准
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通过评估确定。
(八)其它补助及奖励
1、搬迁补助费每户按500元计发;
2、被征收户的主体自住房过渡费为每户每月600元,过渡期为18个月;
3、被征迁的主体房在方案规定的实施之日起一个月内(包括节假日)完成搬迁的,按房屋征迁货币补偿总金额奖励25%;
(九)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
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按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590号)及市、区等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