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部分四川籍农民工向本报反映,九江市柴桑区“学府壹号”楼盘拖欠他们的工钱,多次讨要但收效甚微。
据该楼盘施工方――江西金山建设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介绍,2017年5月,该楼盘正式开工建设,一经发售就被抢购一空,开发商(江西钟锦置业有限公司)销售总额高达10亿元。
受访时,九江市柴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坦言,“学府壹号”的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目前只有3000万元。该局是根据工程进度拨付资金给开发商,至于开发商将拨付的钱是否用于工程建设或支付施工方工程款,该局不得而知。
对此,律师认为,柴桑区住建局作为主管部门,有责任和义务落实监管制度。
◎文/图新法制报首席记者付强
涉事楼盘
反映:工程完工工资未结清
该楼盘项目水电安装班组长周俊介绍,2017年5月,他和其他工友一起从四川来到柴桑区干活,主要负责“学府壹号”项目的水电安装工作。虽然工程在2019年已经完工,但是直到今年,大家的工资仍然没有结清。
有着类似遭遇的,还有其他班组的农民工。该项目钢筋班组长陈兵介绍称,四年间,该组多的时候有100多名农民工做事,总共被拖欠了350余万元工资,具体到人,少的被拖欠了2万元,多则30余万元。
部分农民工告诉新法制报记者,近期,他们曾多次找到“学府壹号”项目的施工方,希望能够讨回大家的血汗钱,施工方却说他们一直在找开发商要钱,致使他们每次都是无功而返。
公开资料显示,“学府壹号”地处八里湖新区和柴桑区新城区交汇处,与八里湖新区进一步融合,属柴桑区的新中心。该项目坐拥江州大道等城市主干道,整个地块紧邻柴桑区第一中学,总占地面积6338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8万平方米,由北向南共规划了17栋楼,其中住宅多为30~32层的景观高层。
施工方:拖欠了上千万元农民工工资
该项目施工单位――江西金山建设有限公司负责人宋朝阳介绍称,按照《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各建筑单体上部主体结构施工过半时支付已完工程量的75%。此后,每个月支付一次进度款,经发包人、监理单位认可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支付已完工程量的75%,以上付款包括地下室的部分,但每个月必须完成四层以上,否则甲方不予支付。五方验收后累计支付至已完工程量的85%;备案结算后支付结算款的95%,剩余5%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
宋朝阳进一步表示,按照施工进度,该楼盘一期、二期早已竣工验收,但开发商拖欠4000余万元一期、二期工程款(含农民工工资)。
“三期已经具备验收条件,但开发商拖延不肯验收。”宋朝阳称,如果三期竣工验收,意味着开发商得再行支付4000多万元工程款,公司就有办法从中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了。
宋朝阳坦言,为了支付农民工工资,公司已经对外借款2000多万元。经核算,该公司拖欠了上千万元农民工工资。
宋朝阳从有关部门了解到,该楼盘销售总额为10亿多元,进入了预售资金监管账户,除去各项支出费用,账户上应还剩近2.8亿元预售资金,但现在账户上2亿多元预售资金去向不明。
开发商:不存在拖欠工程款问题
日前,该楼盘开发商――江西钟锦置业有限公司负责人黄海辉则回应称,该公司是按照进度付款的,不存在拖欠工程款、农民工工资的问题。至于该项目三期为何迟迟没组织验收,是因为有些工程尚未完工。
事实是否如此?日前,记者来到该楼盘三期工地查看,发现该项目配电箱、电梯、水表路灯及管道一应俱全。
部分农民工向记者表示,2020年年底,他们加班加点完成了所有的附属工程,施工方也跟他们核算完工作量才撤场的,现在只等开发商组织各方验收。
记者问及开发商是否挪走了2亿多元预售资金的问题,黄海辉拒绝透露此事,并称“这个没法答复(记者)”,之后迅速挂断了电话。
住建局:按工程进度拨付资金
受访时,九江市柴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监管科周科长对记者说,“学府壹号”的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目前只有3000万元。周科长称,该局是根据工程进度拨付资金给开发商,至于开发商将拨付的钱是否用于工程建设,是否用于支付施工方工程款,该局不得而知,也监管不到这个层面。
记者了解到,根据我国《房地产管理法》第45条规定:“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同时,《江西省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7条第3款也明确规定:“预售商品房的定金或房价款必须存入当地银行,并由开户银行和当地行业主管部门监督用于该工程项目的建设,不得挪作他用。”
据了解,2020年11月18日,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西银保监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的通知》明确,对商品房建设项目预售资金,即购房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的全部房款进行监管,监管期限为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始至预售项目楼栋完成房屋初始登记,达到购房人可单方办理房屋转移登记条件为止,以保证预售资金优先用于商品房项目工程建设,切实保障购房人的合法权益。
对此,江西澄湖律师事务所律师舒瑶认为,柴桑区住建局作为主管部门,有责任和义务将监管制度落到实处,如果开发商挪走购房款他用属实,必须追回相关预售资金,并追究开发商相应责任。
舒瑶律师表示,在欠付建设工程价款情况下,劳务承包人可以起诉开发商,要求其承担相应责任。
劳动监察局:已妥善解决欠薪问题
记者了解到,2020年5月1日起施行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规定,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该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并将人工费用及时足额拨付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加强对施工总承包单位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监督。因建设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导致农民工工资拖欠的,建设单位应当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先行垫付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据了解,今年1月1日,江西省全面实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要求继续加大对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惩戒力度,将其失信行为记录到“住建云建筑施工企业信用信息评价系统”管理平台,并向“信用中国(江西)”推送数据,将“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落到实处。
记者了解到,针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九江市柴桑区劳动监察局已进驻该楼盘工地,并展开相应调查。4月19日,该局工作人员王泽回复称,该项目确实存在欠薪的情况,开发商已支付2300万元(含部分工程款)、江西金山建设有限公司也支付了一部分费用,已妥善解决上述欠薪问题。随后,记者向农民工代表求证,证实已结清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