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南昌讯 (康春华)日前,记者从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为进一步促进南昌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该局发布《关于调整土地出让住房全装修条件的通知》(简称《通知》)明确,通知印发之日后发布土地出让公告的市本级商品住宅用地出让项目执行新标准。这意味着,南昌今后拿地的商品房项目,住房装修销售将执行最新限价标准。
为了防止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提高装修价格变相抬高房价,对南昌市新房市场的价格水平造成影响,《通知》明确:对企业选择全装修住宅的项目,其装修销售价格限高标准,具备地暖系统和中央空调的新建商品住房,装修销售价格控制在2500元/平方米以内;具备地暖系统或中央空调的新建商品住房,装修销售价格控制在2000元/平方米以内;不具备地暖系统和中央空调的新建商品住房,装修销售价格控制在1500元/平方米以内。具体由企业按3个档次标准自行确定后报备公示。
同时,《通知》还明确,暂不设定项目建设全装修住宅比例条件,允许企业自行确定住宅项目全装修比例。对企业选择全装修住宅的项目,开发企业应针对选择的装修档次标准建设对应全装修样板房,并在销售现场和样板房现场公示《装修标准材料及设备清单明细》(包括但不限于装修材料及设备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等内容);同时,《装修标准材料及设备清单明细》应作为附件体现在《商品房销售买卖合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