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讯(江西日报记者杨静)女子黄某与男方“闪婚闪离”后,黄某父亲拒不返还彩礼被提起刑事自诉。4月21日,会昌法院在周田法庭对该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以下简称拒执罪)案件巡回审判。庭审还邀请了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代表等参加旁听。
2019年8月,因婚约财产纠纷,曾某将黄某及其父母诉至会昌法院,法院经审理后,判决黄某及其父母返还曾某彩礼216900元。判决生效后,黄某等人不主动履行,曾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黄某等人不仅未按通知要求报告财产情况,其父经过司法拘留后仍拒不履行,且女儿再次出嫁获得大额彩礼后,有履行能力仍拒不履行,该行为涉嫌构成拒执罪。为惩治犯罪,倒逼被执行人还款,曾某对黄某父亲提起刑事自诉,该案在法院刑事立案并巡回审判。
庭审中,黄某父亲当庭悔过,并表示愿意马上履行案款,该案休庭。随后,与自诉人曾某当即达成执行和解协议,黄某父亲一次性支付案款并当场履行完毕,自诉人曾某申请撤回自诉。
法院经审查,自诉人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准予撤诉。因黄某父亲拒不履行判决的行为,会昌法院对其作出罚款15000元的决定,该罚款也当场缴纳完毕。
法院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将全力推行打击拒执自诉模式,以“自诉+公诉”模式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压缩被执行人逃避执行、规避执行、对抗执行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