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讯 江南都市报全媒体记者章娜、实习生王鹏旭报道:4月19日,记者从省政府办公厅获悉,我省出台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通过一系列“真金白银”举措,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
意见提出,鼓励各类孵化机构面向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免费开放一定比例的孵化空间,并将开放情况纳入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的考核评价。政府投资开发的孵化器等创业载体应安排30%左右的场地,免费提供给高校毕业生。有条件的地方可对高校毕业生到孵化器创业给予租金补贴。落实好大学生创业帮扶政策,加大对创业失败大学生的扶持力度,按规定提供就业服务、就业援助和社会救助。
2025年12月31日前,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从事个体经营,符合规定条件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144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2022年12月31日前,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规定减免所得税。对创业投资企业、天使投资人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以及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的投资额,按规定抵扣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鼓励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商业可持续原则对大学生创业项目提供金融服务,解决大学生创业融资难题。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将高校毕业生个人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30万元,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600万元,其中300万元以内贷款按国家、省现行政策予以贴息,鼓励各地对300万元至600万元之间的贷款进行贴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