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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显成效 弋阳创新依法治旅模式提升全域旅游

时间:2017-04-12

本报记者 吕玉玺

3月26日,弋阳县龟峰镇夏家村村民徐建强一行10人,在没有购票的情况下,欲强行进入龟峰景区,并对景区工作人员进行辱骂。接到报警后,龟峰旅游警察大队迅速出警,将徐建强一行人依法带到大队进行处理,事后徐建强主动向工作人员道歉。

“以前,由于景区没有专门的警力,而龟峰派出所警力紧张,在处理类似冲岗的事件中,等派出所民警来了,这边矛盾可能就激化了。”龟峰一景区管理处副主任翁贵祥告诉记者,发生这一变化得益于弋阳县创新依法治旅“1+3”模式,成立龟峰旅游综合执法指挥调度中心,设立了龟峰旅游警察大队、龟峰旅游速裁法庭、龟峰旅游市场与质量监管分局等8个常驻机构,整合24个涉旅单位的具体职能,一举化解了景区在执法监管中的一些不足。

龟峰风景区管委会作为弋阳县政府派出机构,职能较为单一。在处理投诉和调处纠纷过程中,旅游执法联动不足,力量分散,处理不及时,影响旅游市场秩序和旅游环境。同时,景区周边部分群众和社会闲杂人员不执行门票管理制度、冲击门岗、殴打工作人员等行为时有发生;在景区规划区范围内拥有部分山地的村民以生产生活为由,随意进出景区,而且在游步道上超速行车,乱停乱放车辆,出现了一些社会治安问题。

如何破解管理的短板,弋阳县以龟峰争创“国家5A级旅游景区”为契机,在旅游管理领域率先探索综合执法监管试点,实行“1+3”模式,从根本上破解旅游综合执法难这一顽症,推动全域旅游健康有序发展。

“1”即成立1个机构。去年10月,弋阳县龟峰旅游综合执法指挥调度中心应运而生,中心开展咨询引导、热线接听、游客服务、指挥调度等活动。同时,设立龟峰旅游警察大队、龟峰旅游速裁法庭、龟峰旅游市场与质量监管分局等8个常驻机构,整合24个涉旅单位的具体职能,建立旅游联合执法监管机制,形成依法治旅的工作格局。

“3”是强化3项职能。一是成立了旅游巡回法庭和人民调解委员会,强化了法院处理旅游纠纷的职能。二是成立了旅游市场监管局,强化了监管旅游市场中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的职能。三是成立了旅游警察大队,强化了打击侵害旅游者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的职能。

“情况不复杂的,直接交给相关执法部门处理。情况比较复杂的,可以抽调相关人员赶赴现场,及时进行处理。”翁贵祥介绍,如果纠纷发生在景区,旅游综合管理办公室就会以指挥调度中心为平台,以“12301”旅游服务热线为渠道,沟通、协调各乡镇、各部门执法力量协同联动,改变了以往各涉旅职能部门“单兵作战”的局面,通过联合执法打出“组合拳”,成功处理了一批扰乱旅游市场秩序事件。

3月28日,上海游客陈奇电脑遗失在景区,拨打求助电话20分钟后,电脑失而复得;4月2日,游客投诉景区内有摊点商品未明码标价,物价部门接到投诉后快速反应,调查处理……今年1至3月,龟峰景区共接待游客42.75万人次,同比增长5.22%,龟峰旅游综合执法指挥调度中心只接到游客投诉2起,为游客提供咨询服务120余人次,游客满意度持续提升。

江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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