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西网南昌讯 (记者余红举、刘斐)4月12日,记者从南昌市有关部门获悉,《关于加强城市停车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经南昌市政府常务会同意并印发。
据悉,南昌将公共停车设施建设纳入今年民生工程项目。指导意见提出,南昌市支持多种投资主体参加公共停车场建设,包括国有企业利用公园、绿地、广场、道路、医院、商场周边、学校操场等地建设立体或地下公共停车场。鼓励社会资金采用PPP等方式投资建设,鼓励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土地(包括地下空间),通过租赁、合作经营等方式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公共停车场(库)建设。
此外,根据国家住建部和国土资源部2016年8月31日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城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及用地政策的通知》第二点第五条中“为鼓励停车产业化,允许配建一定比例的附属商业面积,原则上不超过20%”内容,将《南昌市城区停车场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洪政厅发〔2016〕105号)第六大点第二小点第一条中“允许建设综合(商业)配套设施,公共停车场综合设施的建筑面积控制在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0%以内”调整为“允许配建一定比例的附属商业面积,原则上不超过20%”。
记者了解到,今年南昌市公共停车场建设类型主要以机械立体停车库和地下停车场以及平面生态停车场为主,主要分为:地上多层坡道式停车楼;地上机械式立体停车库;地下坡道式停车库;地下附建机械式停车库。南昌市公共停车场管理原则上采用停车场智能化管理系统、设备自动化管理系统及停车诱导管理系统。该系统能根据各类建筑物的管理要求,对车库(场)的车辆通行口实施出入控制、监视、行车信号指示、停车计费、汽车防盗报警及设备自动化管理等综合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