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西网讯 (记者黄继妍)4月14日,国家统计局江西调查总队公布的数据显示,2017年3月份,我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CPI)同比上涨1.2%,比2月份涨幅扩大0.5个百分点,比全国涨幅高0.3个百分点。其中,非食品价格上涨2.5%,服务价格上涨3.5%。
据测算,除食品烟酒价格同比下降2.2%,影响CPI下降约0.72个百分点外,其他七大类价格同比均呈上涨态势。其中,衣着、居住、生活用品及服务、交通和通信、教育文化和娱乐、医疗保健、其他用品和服务价格分别上涨2.7%、2.6%、0.5%、2.9%、2.3%、6.1%、3.1%。医疗保健类价格涨幅最大,达6.1%,是受医疗价格改革影响,影响CPI上涨约0.46个百分点,其中药品及医疗器具上涨4.5%,医疗服务上涨6.9%。其他用品和服务类价格涨幅第二,为3.1%,主要影响因素是金饰品涨幅6.1%。交通和通信价格涨幅第三,为2.9%,主要影响因素是交通工具用燃料上涨18.9%,其中,汽油价格上涨19.2%,柴油价格上涨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