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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女儿与他人有积怨 88岁老太持竹棍怒砸对方路虎车

时间:2017-09-07

  中国江西网讯 记者周再奔、通讯员刘媛黄飞报道:耄老人因女儿与他人有积怨,持棍怒砸他人豪车。9月7日,中国江西网记者获悉,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近日就该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高某单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并赔偿刘某损失2.1万元。

  据东湖区法院经办法官介绍,老太高某今年已88岁,其女儿胡某与被害人刘某因经营及拆迁款事宜,积怨颇深并发生过肢体冲突。2016年7月31日,高某见刘某的路虎车停放在养猪场处,遂持竹棍将路虎车车顶天窗部位、车身部位砸损。经鉴定,被毁坏的财物价值人民币2.1万元。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高某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高某对其犯罪行为给被害人刘某造成的财产损失2.1万元应予赔偿,并综合考虑其坦白且系年逾75周岁的人之情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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