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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引入社会资本补充耕地 投资者优先获土地流转经营权

时间:2017-09-07

中国江西网南昌讯 记者沈冠楠报道:6日,记者了解到,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土地整治补充耕地和批而未用土地消化工作的意见》。

《意见》提出,鼓励采取以政府资金为主、社会资本为辅的模式开展土地开发补充耕地,发展当地特色农业产业。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投资主体除可享受一定的投资利润回报外,还可以优先获得土地流转经营权。

《意见》要求,对批而未用土地消化周期在5年以上的县(市、区)、设区市本级,除国家重点工程、省重点线性工程、民生工程外,原则上暂停新增建设用地审核审批。对批而未用工业用地达本地区批而未用土地50%以上的县(市、区)、设区市本级,原则上暂停受理该地区工业项目用地审核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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