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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检察机关保障特殊人群合法权益(图)

时间:2017-04-18

■吴平、记者周文平 文/图

中国江西网讯4月16日,抚州市人民检察院开展的在押人员“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征文活动颁奖仪式在抚州市看守所举行。这是该院开展“4.16尊重和保障特殊人群人权宣传日”活动的一个缩影。这是该市检察机关第13年开展这项活动。

工作人员在高新区社区面对面宣传

11个县区检察院开展维权宣传活动

为迎接第五届“4.16尊重和保障特殊人群人权宣传日”活动,4月16日当天,抚州市人民检察院在抚州市看守所开展在押人员“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征文活动,进一步增强在押人员知法、守法、用法意识,引导在押人员反思自我,用文字表达悔过自新的决心。活动当天,为获奖的在押人员颁奖,并请部分获奖者谈谈自身知法、守法、用法的学习体会。同时,全市11个县(区)检察院也在4月16日前后,以上法制课、发宣传单、播放光盘和录像、约见谈话、接受咨询等形式,开展“4.16”维权宣传活动。活动赢得了在押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及其亲属以及社会各界的称赞,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13年受理各种申诉和举报630余件

据了解,抚州市人民检察院自2004年首创“4.16尊重和保障特殊人群人权宣传日”活动以来,每年都会根据形势的发展和要求,制定下发宣传活动通知,明确宣传内容、形式、要求,推动这项宣传活动的持续、健康、有效发展。2013年,抚州市人民检察院对“4.16”维权宣传活动进行了创新发展,使这一活动从看守所走向社会,从在押人员扩大到社区矫正人员等特殊人群。通过开展此项活动,引导社会大众关心关注特殊人群,了解特殊人群人权,逐渐消除对特殊人群的歧视和偏见;督促相关单位重视和抓好特殊人群人权保障工作,切实保障特殊人群合法权益;让特殊人群感受社会对他们的宽容和关怀,增强特殊人群维权意识。

13年来,抚州市检察机关累计为在押人员、社区矫正人员上法制维权教育课150余堂,受教育者约2万余名。受理在押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各种申诉和举报630余件,共为在押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办理实事1200余件,纠正刑期计算错误39人次,纠正并返还不当扣押款物近36万元。

案例

3万元代理费背后的故事

2016年3月,江苏省东台市的奚某将一面绣有“无私奉献 为民服务”的锦旗送至南城县检察院监所检察科,感谢监所检察官帮助其追回3万元律师费。

2014年8月,奚某因涉嫌交通肇事被关押在南城县看守所。2015年7月,奚某刑满释放后,以书信方式向南城县检察院监所检察科反映,其在南城期间被聘请的律师刘某收取了4.5万元律师代理费,远高于南城县律师收费标准,奚某事后多次要求刘某退回部分律师代理费未果。南城县检察院监所科受理了奚某的控告后,通过调查查明刘某在收取奚某1.5万元律师代理费后,又违规向奚某收取了3万元的“风险代理费”。经过监所检察干警的努力,刘某主动退还了3万元的“风险代理费”。

找回“丢失的10天”

2017年4月14日上午,在开展4.16在押人员维权日活动中,金溪县检察院驻所检察官发现,服刑在押人员贾某的刑期起算时间与其实际入所时间不符,可能存在刑期计算错误的问题。

驻所检察官立即调阅批捕内卷、判决书等相关案件材料。原来2016年12月4日晚,贾某与他人在夜宵摊饮酒发生肢体冲突,报警后派出所出警调解,贾某辱骂并殴打办案民警,妨害公务。12月4日公安部门对贾某作出治安拘留10日、罚款500的行政处罚决定,2016年12月13日公安部门以涉嫌妨害公务罪将其刑事拘留,2016年12月23日金溪县检察院以涉嫌妨害公务罪对其作出批准逮捕决定,2017年4月12日贾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刑期从2016年12月13日至2017年6月12日。

根据我国刑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当天下午,金溪县检察院查清事实后立即向该县法院发出检察建议书。

特写

与300余名社区矫正人员面对面维权

临川区检察院以“维护社区矫正人员合法权益”为主题,重点监督非监禁刑罚执行工作,联合区司法局和各乡镇、街道办等单位,先后在唱凯、罗针、罗湖、抚北、展坪、太阳、连城、上顿渡等乡镇和西大街、青云、荆公等街道办开展丰富多彩的系列宣传活动。

临川区检察院监所科科长熊小平介绍,此次活动的主要目的是增强社区矫正人员的权利与义务意识,促进司法行政部门提高规范执法能力与水平。活动采取召开座谈会、观看专题纪录片、发放社区矫正人员合法权益联系卡和调查问卷等宣传资料、个别谈话等形式,详细了解辖区内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此次专题活动中,临川区检察院共与300余名社区矫正人员开展面对面的宣传活动,接收意见建议5类80余条,发出口头和书面检察建议5份,督促整改问题10余项。

陈文坚:每天都要去转转

资溪县检察院监所科科长陈文坚同志有这样一个习惯,不管多忙,每天都会按时去一趟看守所,掌握看守所的情况。例行看看守所的监控视频,了解在押人员是否有脱逃脱管等情况,检查在押人员接受讯问、与家属会见的材料是否完整,程序是否合法合规;深入了解在押人员是否有受到刑讯逼供的情况,倾听在押人员对案件的控诉,认真做好记录,及时发现冤假错案,给犯罪嫌疑人一个清白的交代。除了做好监所登记卡,写监所日志也已成他每天必做的一项工作之一。

多年来,未发生一起脱逃事件,证据收集合法,避免了冤假错案的发生。

陈文坚同志曾自我评价道:我能做的还有很多,在岗位上的每一天,都要耐心细致去做好我的工作,用我多年来的工作经验去发现哪怕是微小的违反法律规定的事情并加以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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