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西网南昌讯 记者修杰淼报道:16日,记者从南昌市财政局获悉,为做好南昌生态公益林管护工作,该局下达2017年中央和省财政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298.96万元。
生态公益林是指生态区位极为重要,或生态状况极为脆弱,对国土生态安全、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以提供森林生态和社会服务产品为主要经营目的,包括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防风固沙林和护岸林等。
据悉,补助具体标准为:国有国家级公益林中央财政每亩补助7.75元,国有集体和个人公益林中央财政每亩补助14.75元,剩余部分由省财政统一补足;省级公益林由省财政每亩补助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