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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修水电站20年后难兑集资券

时间:2017-04-18

正在发电的水电站机房

当年集资修建水电站的收据

中国江西网讯记者康春华报道:上世纪90年代,在抚州市广昌县驿前镇,农村用电非常紧张,为解决这一难题,镇政府多次向各村委会、各单位集资,用于修建镇里的水电站,并承诺以电费或现金偿还。

但这一承诺并没有兑现,甚至都没等到水电站给村民们带来实惠,镇政府就将水电站发包出去。如今20多年过去了,村民们在质疑水电站被低价外包的同时还认为,当初集资的钱为何不还给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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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资多年 迟迟不见兑付

广昌县驿前镇姚西村,作为抚河源头,依靠着高高的血木岭,淙淙流下的溪水,蕴藏着丰富的水力资源。

正是如此,在姚西村一个叫龙井的地方,几乎每天都能听到机器的轰鸣声,一座规模不大的水电站的发电机房正在此。

这么多年来,不少村民经过此,总会议论一番。事实上,让村民们惦记着的不是别的,而是一张张至今无法兑现的集资券。这些集资券最早的在1992年,最晚的在1995年,少的20元一张,多的200元一张。

而在当年,这笔钱并不是一笔小数目。

今年77岁的刘群(化名)是驿前镇的一名退休教师,他告诉新法制报记者,1992年,他的工资就被扣掉180元,此后他得到了一张面额为200元的电气化集资券。

刘群介绍说,当时这笔钱就是用于龙井水电站建设的资金,在集资券背面还注明了被集资人的“姓名”和“单位或住址”,同时集资券还明确:“以电费或现金偿还。”

刘群告诉记者,退休后他曾到子女身边居住了近8年,直到后来回驿前镇找出了集资券。此时,电厂已经正常生产,但当他持集资券去镇政府兑付时,镇政府在登记信息后让其等待通知。可这一等又是十多年,其间,他多次找镇政府兑付均未果。

“我当时每月工资只有90多元,却拿出180元去支持水电厂建设,虽然现在连本带息也就几百块钱,却一直得不到兑付,着实让人很难接受。”刘群说。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这样的集资被统称为农村电气化集资,被集资的包括镇里部分单位职工和部分村民。知情人士向记者提供的各单位自筹资金表显示,筹集的资金高达507672.71元。后经镇政府证实,来源于镇属学校的集资有近八万元。

按照约定,这笔集资券原本应在水电站建好发电、取得一定效益时兑付,但20多年来,大伙并没有等来兑付。

村民怀疑水电站被低价外包

“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水电站就被外包了,租金也低得离谱。”4月12日,新法制报记者在龙井水电站附近走访时,村里一位老者如是说。

在发电厂房内记者注意到,两台发电机正在运转。工人向记者证实,水电站确实是被外包了,现在年发电量为400万度。

随后,记者从驿前镇政府获得的一份签署于2000年12月29日的《驿前镇龙井发电站租赁合同书》也证实了外界的猜测。合同显示:“龙井发电站租期为二十八年,具体时间为2001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经竞标,乙方龙井电站28年租金为52.5万元。租金支付方式为一次性付清。”

村民们认为:“当时我们投劳投资辛辛苦苦建成了水电站,建成后我们没有一点利益,反而让承包人捡了个便宜。”一位不愿具名的村民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以现在发电厂上网结算价每度0.28元计算,每年的收入就高达百万元。

事实上,水电站外包的租期还不止28年。

一份签署于2005年12月26日的《驿前镇龙井电站租赁合同的补充协议》载明:电站租赁期限在原来28年的基础上,再增加租赁期限20年,即从2028年延长至2048年。同时,这次驿前镇政府和承租方的补充协议并没有约定租金,而是要求承租方从2006年起每年再缴1.2万元的水费,并约定所生产的电上大网后价格超过0.3元每度,加收百分之八的水费。

而对于外界质疑的低价外包水电站,驿前镇政府有着不同的声音,该镇党委书记李军回应称,由于事情发生的时间太早,现在的领导班子并不是很清楚,但从目前找到的资料来看可以肯定一点:并不存在村民们口中的低价外包,当初的龙井水电站对外发包是通过公开竞标的程序,当时的租金设置在那个年代并不算低。

但当记者问及能否查看当初竞拍的相关文件时,该名负责人以时间太久远为由予以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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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水电站调节水库曾存安全隐患

那么,这到底是个怎样的水电站,大伙手上的集资券为何迟迟未能兑付?记者通过收集到的信息,大致能还原事情的原貌。

龙井水电站建于1991年10月。一位年长的村民向记者回忆称,该水电站的引水渠域从坝体到压力前池,全长1.1公里,1993年竣工投产运行时装机容量为500kw,在当时来讲其规模可以在省内领先。

在记者采访时,很多年长的村民提到这个龙井水电站也是颇多感慨。有村民告诉记者,1992年水电站还处于正在建设的状态,镇政府就以修建龙井水库的名义在全镇各村、各单位集资,这样一件事让村民们信心满满,纷纷加入集资支持政府工作。

据了解,龙井水库是龙井水电站的调节水库,村民们所看的是水库建好后可提高龙井水电站的发电量,这有助于推进全镇人民电气化改善,同时水电站也将有收益兑付集资券。

但事实上,集资修建水库还不到一年便遇到了问题,这也让村民们有了一种“竹篮打水一场空”的感觉。

在1994年水电站水库大坝加固时,当砌筑到583.7米高程时,大坝出现溢面板外突、背水坡干砌块石大面积“鼓包”现象。到1995年3月,水库外坡倒塌更为严重,每当汛期来临时,不得不在大坝左岸开挖隧洞泄洪,让水库基本处于空库状态度过。

此后,大坝坝体中部的防渗面板顶部与浆砌石也出现拉裂,溢流面板坝顶中部全部倒塌,引水渠道严重渗漏,汛期安全隐患进一步加深。遇到干旱年份,水库出现了无水灌溉和发电,水电站一度连续停止运行。

即使是雨水充沛时,水电站也只能勉强维持空库运行,加上发电设备陈旧老化,年发电量甚至都不超过百万度。于是,耗费大量资金建设的水电站基本处于瘫痪,如何让全镇的村民们受益连同集资券的兑付一起成了一个难题。

于是,对外发包就出现了。但对于当年的众多集资人来说,他们觉得个人利益受到了极大的损害。

至于为何要签订补充协议,李军坦言:“当时水电站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而且也不能正常生产,只能对龙井水库进行除险加固和增效扩容改造建设。”但资金缺口高达300多万元,只能通过这种方式打破局面,看似每年只需再支付1万多元,但大坝除险加固工程决算150多万元,渠道22万元,输电线路23万元,压力钢管42万元都是由承租方支付。

镇政府调查后 将启动兑付程序

记者采访中还了解到,在当初龙井水电站租赁合同签订后,承租方还对合同进行了公证。

“合同已经生效十多年,不管如今看来租金是否过低,合同约定的内容是否合理,镇政府都已经无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李军无奈地说。

与水电站是否遭低价外包相比,大伙更关心镇政府何时兑付集资券。

对此,镇政府认为,当时集资用于电气化改造是时代要求,在当下时代背景下并不好判断当时的决策是否具有科学性,无法兑现承诺也只是兑付程序的衔接出现了问题。李军向记者透露,早在2000年之后,镇政府就公开发布公告兑付集资券,但大多数人并不知情,这才导致很多人的集资券没被兑付。

但集资人对于政府“过时不候”的做法表达了不满,“说发布了公告可以兑换,但为何大家不知情?又为何大家后来找政府兑换,却迟迟没有结果?”

“集资券也是镇政府承诺的一种形式,政府承诺得不到兑现就是不诚信。”对此,南昌豫章律师事务所刘太金律师认为,且先不谈修建电站水库决策是否正确,但通过发行集资券集资是政府行为,即使水电站后期运行遇到各种问题,政府兑现承诺也是应该的,因此不知情的理由显然无法成立,这也难逃转嫁集资成本给公众的质疑。

那谁来监管政府的失信行为?

刘太金认为,这是一个亟待引起有关部门重视的重大课题。就我国现状来看,通过教化的方式增强政府部门的责任观念,让其从道义与精神上形成一种信用自觉,这固然有一定效果,但却不是最佳选择,因此建立政府信用体系和问责程序很有必要。

在结束采访前,记者再次联系李军,他表示:“这个集资款涉及很多方面的问题,我们镇政府还在做进一步的调查,已初步查证到一部分账目,并向县主要领导做了相关的汇报,后期镇政府将在仔细核查的基础上尽快把钱兑付给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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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资多年 迟迟不见兑付

广昌县驿前镇姚西村,作为抚河源头,依靠着高高的血木岭,淙淙流下的溪水,蕴藏着丰富的水力资源。

正是如此,在姚西村一个叫龙井的地方,几乎每天都能听到机器的轰鸣声,一座规模不大的水电站的发电机房正在此。

这么多年来,不少村民经过此,总会议论一番。事实上,让村民们惦记着的不是别的,而是一张张至今无法兑现的集资券。这些集资券最早的在1992年,最晚的在1995年,少的20元一张,多的200元一张。

而在当年,这笔钱并不是一笔小数目。

今年77岁的刘群(化名)是驿前镇的一名退休教师,他告诉新法制报记者,1992年,他的工资就被扣掉180元,此后他得到了一张面额为200元的电气化集资券。

刘群介绍说,当时这笔钱就是用于龙井水电站建设的资金,在集资券背面还注明了被集资人的“姓名”和“单位或住址”,同时集资券还明确:“以电费或现金偿还。”

刘群告诉记者,退休后他曾到子女身边居住了近8年,直到后来回驿前镇找出了集资券。此时,电厂已经正常生产,但当他持集资券去镇政府兑付时,镇政府在登记信息后让其等待通知。可这一等又是十多年,其间,他多次找镇政府兑付均未果。

“我当时每月工资只有90多元,却拿出180元去支持水电厂建设,虽然现在连本带息也就几百块钱,却一直得不到兑付,着实让人很难接受。”刘群说。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这样的集资被统称为农村电气化集资,被集资的包括镇里部分单位职工和部分村民。知情人士向记者提供的各单位自筹资金表显示,筹集的资金高达507672.71元。后经镇政府证实,来源于镇属学校的集资有近八万元。

按照约定,这笔集资券原本应在水电站建好发电、取得一定效益时兑付,但20多年来,大伙并没有等来兑付。

村民怀疑水电站被低价外包

“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水电站就被外包了,租金也低得离谱。”4月12日,新法制报记者在龙井水电站附近走访时,村里一位老者如是说。

在发电厂房内记者注意到,两台发电机正在运转。工人向记者证实,水电站确实是被外包了,现在年发电量为400万度。

随后,记者从驿前镇政府获得的一份签署于2000年12月29日的《驿前镇龙井发电站租赁合同书》也证实了外界的猜测。合同显示:“龙井发电站租期为二十八年,具体时间为2001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经竞标,乙方龙井电站28年租金为52.5万元。租金支付方式为一次性付清。”

村民们认为:“当时我们投劳投资辛辛苦苦建成了水电站,建成后我们没有一点利益,反而让承包人捡了个便宜。”一位不愿具名的村民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以现在发电厂上网结算价每度0.28元计算,每年的收入就高达百万元。

事实上,水电站外包的租期还不止28年。

一份签署于2005年12月26日的《驿前镇龙井电站租赁合同的补充协议》载明:电站租赁期限在原来28年的基础上,再增加租赁期限20年,即从2028年延长至2048年。同时,这次驿前镇政府和承租方的补充协议并没有约定租金,而是要求承租方从2006年起每年再缴1.2万元的水费,并约定所生产的电上大网后价格超过0.3元每度,加收百分之八的水费。

而对于外界质疑的低价外包水电站,驿前镇政府有着不同的声音,该镇党委书记李军回应称,由于事情发生的时间太早,现在的领导班子并不是很清楚,但从目前找到的资料来看可以肯定一点:并不存在村民们口中的低价外包,当初的龙井水电站对外发包是通过公开竞标的程序,当时的租金设置在那个年代并不算低。

但当记者问及能否查看当初竞拍的相关文件时,该名负责人以时间太久远为由予以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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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水电站调节水库曾存安全隐患

那么,这到底是个怎样的水电站,大伙手上的集资券为何迟迟未能兑付?记者通过收集到的信息,大致能还原事情的原貌。

龙井水电站建于1991年10月。一位年长的村民向记者回忆称,该水电站的引水渠域从坝体到压力前池,全长1.1公里,1993年竣工投产运行时装机容量为500kw,在当时来讲其规模可以在省内领先。

在记者采访时,很多年长的村民提到这个龙井水电站也是颇多感慨。有村民告诉记者,1992年水电站还处于正在建设的状态,镇政府就以修建龙井水库的名义在全镇各村、各单位集资,这样一件事让村民们信心满满,纷纷加入集资支持政府工作。

据了解,龙井水库是龙井水电站的调节水库,村民们所看的是水库建好后可提高龙井水电站的发电量,这有助于推进全镇人民电气化改善,同时水电站也将有收益兑付集资券。

但事实上,集资修建水库还不到一年便遇到了问题,这也让村民们有了一种“竹篮打水一场空”的感觉。

在1994年水电站水库大坝加固时,当砌筑到583.7米高程时,大坝出现溢面板外突、背水坡干砌块石大面积“鼓包”现象。到1995年3月,水库外坡倒塌更为严重,每当汛期来临时,不得不在大坝左岸开挖隧洞泄洪,让水库基本处于空库状态度过。

此后,大坝坝体中部的防渗面板顶部与浆砌石也出现拉裂,溢流面板坝顶中部全部倒塌,引水渠道严重渗漏,汛期安全隐患进一步加深。遇到干旱年份,水库出现了无水灌溉和发电,水电站一度连续停止运行。

即使是雨水充沛时,水电站也只能勉强维持空库运行,加上发电设备陈旧老化,年发电量甚至都不超过百万度。于是,耗费大量资金建设的水电站基本处于瘫痪,如何让全镇的村民们受益连同集资券的兑付一起成了一个难题。

于是,对外发包就出现了。但对于当年的众多集资人来说,他们觉得个人利益受到了极大的损害。

至于为何要签订补充协议,李军坦言:“当时水电站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而且也不能正常生产,只能对龙井水库进行除险加固和增效扩容改造建设。”但资金缺口高达300多万元,只能通过这种方式打破局面,看似每年只需再支付1万多元,但大坝除险加固工程决算150多万元,渠道22万元,输电线路23万元,压力钢管42万元都是由承租方支付。

镇政府调查后 将启动兑付程序

记者采访中还了解到,在当初龙井水电站租赁合同签订后,承租方还对合同进行了公证。

“合同已经生效十多年,不管如今看来租金是否过低,合同约定的内容是否合理,镇政府都已经无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李军无奈地说。

与水电站是否遭低价外包相比,大伙更关心镇政府何时兑付集资券。

对此,镇政府认为,当时集资用于电气化改造是时代要求,在当下时代背景下并不好判断当时的决策是否具有科学性,无法兑现承诺也只是兑付程序的衔接出现了问题。李军向记者透露,早在2000年之后,镇政府就公开发布公告兑付集资券,但大多数人并不知情,这才导致很多人的集资券没被兑付。

但集资人对于政府“过时不候”的做法表达了不满,“说发布了公告可以兑换,但为何大家不知情?又为何大家后来找政府兑换,却迟迟没有结果?”

“集资券也是镇政府承诺的一种形式,政府承诺得不到兑现就是不诚信。”对此,南昌豫章律师事务所刘太金律师认为,且先不谈修建电站水库决策是否正确,但通过发行集资券集资是政府行为,即使水电站后期运行遇到各种问题,政府兑现承诺也是应该的,因此不知情的理由显然无法成立,这也难逃转嫁集资成本给公众的质疑。

那谁来监管政府的失信行为?

刘太金认为,这是一个亟待引起有关部门重视的重大课题。就我国现状来看,通过教化的方式增强政府部门的责任观念,让其从道义与精神上形成一种信用自觉,这固然有一定效果,但却不是最佳选择,因此建立政府信用体系和问责程序很有必要。

在结束采访前,记者再次联系李军,他表示:“这个集资款涉及很多方面的问题,我们镇政府还在做进一步的调查,已初步查证到一部分账目,并向县主要领导做了相关的汇报,后期镇政府将在仔细核查的基础上尽快把钱兑付给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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