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全媒体记者汪清林
中国江西网讯5月1日起,我省食品安全领域第一部地方性法规《江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小摊贩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新规如何护航全省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新规又有哪些亮点?日前,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办公厅、省公安厅、省教育厅、省食药监局等有关部门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相关负责人对条例进行了权威解读。“四小”是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小摊贩的简称。目前我省“四小”共有28.6万家,占到食品生产经营总数的68%,从业人数有66.8万人。这些“四小”多数处于“生产无证、经营无照、管理无序、监督无法”的状态,《条例》的颁布实施填补了我省“四小”法律监管的空白。
亮点
对“四小”“宽进严管”
《条例》规定,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小食杂店实行登记证管理,食品小摊贩实行备案卡管理。核发登记证、备案卡不收取任何费用。
“我们在立法时,既要突出安全监管,确保食品安全,又要促进‘四小’健康有序发展,实现维护法治秩序和社会经济效益的统一。”省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介绍,《条例》坚持服务和监管并重,“四小”业主一般是自谋职业者,很多是下岗再就业者,在城市进程中要给予他们生存和发展的空间,对“四小”的管理,要注重发挥政府的组织、引导和服务功能,做到“宽进严管”。
支持小摊点规范操作创建品牌
省食药监局负责人介绍,根据《条例》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地方食品传统工艺的保护,鼓励通过连锁、联合生产经营,形成品牌效应和规模效应。
鼓励、扶持本地历史悠久的传统特色食品生产技艺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建设和改造适合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和食品小摊贩生产经营的集中场所。
我省还鼓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通过业务培训、资金扶持、场地租金优惠、就业帮扶等措施,鼓励和支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规范操作,改进生产经营条件和工艺技术,创建品牌。
小作坊食品可以进大型超市
省食安办相关负责人介绍,过去,小作坊没有取得生产许可,产品不能在商场超市销售。没有被查处就是小作坊,一旦被查处就是“黑作坊”。
“以前,大家认为小作坊食品都是不安全食品,而通过立法,《条例》也给‘四小’一个合法的身份,办了证的小作坊‘转正’后,以后可以名正言顺进入大超市、商场销售了。”该负责人介绍,食品小作坊应当在生产加工的食品包装上显著位置标明“作坊食品”字样。
登记证和备案卡可由乡镇便民服务中心代办
省食药监局相关人员介绍,为了方便“四小”业主及时登记备案,只需要提交必要的场地证明、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身份证复印件、健康证明即可办理登记证或者备案卡,取得“四小”的生产经营合法资质。
小餐饮小食杂店的登记证、小摊贩的备案卡由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管分局(所)发放。登记证和备案卡都可由乡镇便民服务中心代办,“四小”业主只需到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办理即可。同时,登记备案不收取任何费用。
网络销售食品实行实名登记
《条例》对网络食品交易提出了明确要求,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进行实名登记,明确其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依法审查其食品经营许可证件或者备案凭证。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发现入网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有违反规定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现严重违法行为的,应当立即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
监管
淘汰一批不合规“四小”
省食药监局党组书记曹麒表示,省食药监部门将组织对“四小”进行调查摸底,分门别类地提出清理整治工作方案。依法规范一批,提高一批,淘汰一批。对达到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条件的,则引导其申领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许可证。
对达到“四小”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则核发“四小”食品登记证;对生产条件经营条件差、食品安全隐患大、经整改达不到条件的,则将其淘汰出食品行业。
建立信用档案和黑名单制度
《条例》规定了“四小”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明确“四小”生产经营“负面清单”,禁止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乳制品、饮料(含饮用水)、调和食用油、配制的酱油、配制的食用醋、用酒精勾兑的白酒、预包装肉制品、罐头制品、果冻等高风险食品。《条例》提出,食品小作坊应当在生产加工的食品包装上如实标明食品名称、主要成分或者配料、食品小作坊名称、地址、登记证名称和编号、生产日期、保质期和联系方式等内容。
食药监部门要建立“四小”信用档案,同时建立黑名单制度,对违法情节严重的“四小”生产经营者,吊销其登记证或备案卡,将其列入黑名单,列入黑名单的“四小”业主三年内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记者走访
市场上难觅小摊贩公示备案信息
据了解,食品小摊贩应当在经营场所(设备或工具)显著位置悬挂备案卡。已办理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的,还应当同时悬挂。有了执照,街头的小摊贩们再也不用和城管“躲猫猫”,另一方面,有了备案卡,市民也会加大对小摊贩的信赖度。
5月1日是《条例》实施首日,小摊贩备案卡公示情况如何?江南都市报全媒体记者走访红谷滩新区、新建区等地部分餐饮市场发现,很难发现小摊贩业主公示备案卡信息。“什么备案卡,我不知道。”“我听说了摊贩要备案,前两天去街办咨询,由于放假没有人,下次再去。”采访中,记者发现绝大多数小摊贩经营照旧,从业者没有公示备案卡,健康证更是难觅。“既然新规已经实施了,有关部门就应该从严要求,不能让新规出现‘虎头蛇尾’的情况。”多位市民在受访时表示。
省食药监局相关人员介绍,条例实施后,在宣传、实施上确实还有待加强和规范。目前,省食药监局已将“四小”条例的培训列入年度培训计划,从5月起,省食药监局将分6期举办有1100余人参加的示范培训班,对全系统的食品监管干部进行轮训。并制订宣传工作方案,配套了专项宣传经费,使“四小”条例深入人心。
省食安办相关人员介绍,接下来除了进一步贯彻实施条件外,还鼓励市民投诉举报,任何组织和个人有权举报“四小”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对提供违法行为线索并查证属实的,要依照有关规定给予举报人奖励。(江南都市 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