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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个小区叫作别人家的小区 新年红包每户业主领480元

时间:2017-12-27

文/ 全媒体记者赵鸿宇

中国江西网讯 继今年年初给每户业主发120元红包之后,南昌市聆江花园一期业委会又给小区业主发钱了,这回金额是480元,为之前的4倍。整个小区总共有330户业主,算下来这次发放总额近16万元。

记者连日来走访发现,像聆江花园一期这样发红包的小区少之又少。南昌市房管局工作人员称,《物权法》规定小区公共收益归业主所有,主要用来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业主大会也可以决定如何使用,不过,公共收益的来源、数额、支出等,物业、业委会应尊重业主的知情权,做到公开透明。

●小区提前发红包 每户业主喜领480元

12月26日,记者走进聆江花园一期,看见广告展板上、小区单元楼电梯旁都贴着让小区业主去领取上一届业主委员会公共收益分成余款的通知。

临近春节,给业主送油发红包是聆江花园一期的传统。小区业主刘先生介绍,刚换下的业委会为广大业主做了不少实事,发红包也是从这届业委会成立才有的。“业委会3年一届,第一年过年发了一桶油,第二年、第三年都发了120元红包,今年的红包本来要元宵节前后发的,刚好换届,经多数业主同意就提前发了,每户业主领480元。”刘先生说,此外每年过年,业委会还会搞一些抽奖活动增添节日气氛,大家都非常开心,希望新一届业委会能继续传承上一届的良好做法,服务好广大业主。

●南昌一些小区业主多数不知公共收益为何物

“红包也好,公共收益分成也罢,本质上是一样的,来源于小区广告、停车位收益,店铺租金。”聆江花园小区业主对公共收益有了一定了解。不过,不知公共收益为何物的情况,在南昌其他小区还普遍存在。

“用公共收益给业主发红包?没听说过。”年已八旬的王大爷说,自从住进红谷春天花园就没听说过物业或者业委会主动发钱,“把小区管理好,住得舒服不闹心就行了。”“公共收益是什么?”“停车费、广告收入还能分给大家?”……针对“公共收益”,记者在南昌多个小区调查时被小区业主反问道。

●物业称小区公共收益被用作维修管理资金

中兴华庭小区有2栋高楼,292户居民以及24户店面,小区物业经理刘女士说,员工工资不断上涨,物业费一直停留在1.25元每平方米。“80个车位,一个车位租金每月50元,4部电梯,每年2000元广告收入。”刘经理说,小区物业费偏低,为数不多的公共收益被用来发放员工工资以及小区设施维护。

其他小区也有类似的情况,南昌火车站旁的隆昌小区是个老小区。知情人士透露,该小区没有物业公司管理、没有业委会,开发商请了几个人保障小区安全、卫生。“小区有一部分是拆迁户,一部分是自己购买的,普遍不交管理费用。”该人士称,开发商和业主已经形成默契:开发商自己支配公共收益,业主不交管理费。

●公共收益明细及使用业主有权知晓

南昌市房管局物业管理处工作人员称,根据《物权法》相关规定,公共区域收益属于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基金,也可以根据业主大会决定使用。无论何种用途,物业公司或者业委会都应征求广大业主意见,在业主监督下进行。《江西省物业管理条例》也明确提出: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收益和使用情况每半年公示一次。

经调查,在实际情况中,南昌很多小区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对物业服务缺乏有效的监督,大多物业公司并未定期公示收益情况。业主方面,有人不懂《物权法》,对公共收益不了解,也有人抱着公共收益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不去维权。业内人士表示,聆江花园一期发现金的做法可能没有普适性,但征求广大业主同意后依法分红的行为本身是值得肯定的。(江南都市 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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