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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户捐献遗体回报社会

时间:2017-12-28

中国江西网讯 (记者赵影 通讯员苏许军)“我要遗体捐献,我单身一人,啥也没有,这是我能想到的回报党和政府、回报社会的最好方式!”近日,在上饶市广丰区红十字会办公室,老黄郑重地签下了遗体捐献志愿书。

出生于上世纪60年代初的老黄,是广丰区芦林街道上呈村一名低保户。他幼年父亲去世、母亲改嫁,孤苦无依、身患残疾的他由当时的生产队集体抚养大。长大后,他成了篾匠,由于种种原因始终孤身一人,但他总是心存感激,想尽自己所能回报社会。有一次,老黄在电视中看到遗体捐献新闻,于是下定决心要捐献遗体。

记者从省红十字会获悉,截至2017年12月25日,全省共实现遗体捐献514例,其中实现器官捐献198例,通过器官移植,挽救了590条垂危的生命;实现角膜捐献590个,帮助了千余名眼疾患者重见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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