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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开展公证执业区域调整试点

时间:2017-05-16

  中国江西网讯 记者徐小勇报道:5月11日,记者从省司法厅获悉,我省开展公证执业区域调整试点工作,从5月10日起,南昌、九江两个设区市辖区域内的县、县级市、区合并作为一个执业区域的居民,打破区域垄断,两市居民可以在本市任意一个公证处办公证业务,省去来回奔波之苦。

  据介绍,我省现有公证机构112家,目前,公证执业区域执行的是上世纪80年代公证制度恢复时的做法,即以县、不设区的市或市辖区的辖区为单位划分。2006年,司法部《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规定公证执业区域既可以以“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辖区”为单位划分,也可以以“设区的市、直辖市的辖区或者所辖城区的全部市辖区”为单位划分。但是我省公证执业区域设置没有做相应的调整,继续沿袭公证制度恢复之初的做法。

  这种做法在实践中逐渐暴露出一些弊端,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全省公证事业健康发展。省司法厅公证工作处处长张中澜介绍,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人口流动性明显增大,异地工作、置业、经商等活动日益频繁,执业区域过小不利于群众就近申办公证。有的公证处业务量大而公证员少,有的公证处业务量少而公证员多,旱涝不均,市场发挥不了配置资源的作用。

  为此,省司法厅决定从5月10日起,对南昌和九江两个设区市公证机构执业区域进行调整。即两市市辖区域内的县、市、区分别合并成为一个执业区域,所属公证处在本设区市区域内共享业务资源。

  “比如原来安义县的老百姓只能在安义办理公证,即使长年在南昌市区工作生活,也得跑回安义去做公证。”张中澜介绍,试点市辖区域内的县、市、区合并作为一个执业区域,让市辖区域内的公证处共享业务资源,平等竞争,当事人可以根据需要自由选择适合自己的公证处办理业务,既符合司法体制改革发展的大方向,也符合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的总要求,有利于解决制约公证发展的突出问题并落实便民利民的各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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