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纪检监察网5月25日下午消息,铁岭市通报4起涉及“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典型案件。
1.铁岭县种畜场黄金沟村村委会原主任赵青春案。赵青春任村主任期间,独断专行,巧取豪夺,经常绕过村“两委”班子成员和村党支部书记决定重大事项。某公司支付给黄金沟村10万元修路抵押金,赵青春不让村会计正常入账,并将该款取走另作他用。赵青春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
2.铁岭县蔡牛镇三棵树村党支部原书记兼村主任贺廷文案。贺廷文任村党支部书记兼村主任期间,横行乡里,欺压百姓。打伤本村妇女吴某,并将张某向村里缴纳的鱼塘、开荒地承包费15万元以退承包费的名义从会计手中支出,支付给吴某赔偿款12万元,交公安机关罚款2万元,个人修车1万元。贺廷文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7个月,罚款1万元。
3.铁岭县李千户镇白梨屯村党支部原书记朱培富案。朱培富任村党支部书记期间,欺上瞒下,肆意枉为。明知滥伐林木是违法犯罪行为,仍在未经林业部门审批的情况下,在铁岭县鸡冠山乡业尔兴村大南沟商品林内滥伐油松、柞树、落叶松、桦树、红松等林木6100株,合蓄积1264.3343立方米。朱培富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违法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调兵山市晓明镇小明安碑村村委会原主任张连苹案。张连苹利用职务便利,弄虚作假,结党营私。先以其妻子、女儿的名义将其他村民已经动迁但未拆除的房屋买下来,先后两次进行二次动迁,骗取动迁补偿款331,389元。张连苹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