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肥水不流外人田,今年35岁的王某在担任特变电工沈阳变压器集团有限公司中特分公司综合管理员期间,利用其负责分公司人员工资制作及与劳务派遣公司对接劳务派遣人员工资的职务便利,采取虚报或者修改工资表的手段,从2015年8月到2018年7月,分别给其前夫、丈夫、婆婆虚开工资328917.63元。
目前,王某因犯职务侵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并将赃款返还给单位。
前夫和婆婆都不在该公司工作
王某原系特变电工沈阳变压器集团有限公司综合管理员,后来系辽宁天地养殖设备有限公司员工。王某担任特变电工沈阳变压器集团有限公司中特分公司综合管理员期间,利用其负责分公司人员工资制作及与劳务派遣公司对接劳务派遣人员工资的职务便利,采取虚报或者修改工资表的手段,非法侵占公司资金。
2015年8月至2016年4月,王某为其未在公司工作的前夫张某甲共计虚报发放工资人民币75329.89元;2016年9月至2018年7月,王某为其丈夫李某修改多发工资人民币62663.34元;2017年1月至2018年7月,王某为其未在公司工作的婆婆吴某某虚报发放工资人民币190924.4元。
综上,王某共计侵占特变电工集团资金人民币328917.63元。王某将上述侵占款项占有使用。
2018年9月4日,王某在特变电工沈阳变压器集团有限公司被民警带回接受调查。
经过调查,其前夫和婆婆根本不在该公司工作,据其前夫张某甲介绍,张某甲银行卡中9次共存入75392元,此款其本人没有使用,均为王某占有使用。
据王某婆婆吴某某介绍,王某利用职务之便,给其虚开工资十余万元。王某的同事也证实,王某负责制作工资,其按照王某制作的工资表,给张某甲、李某、吴某某发放了工资。
犯职务侵占罪获刑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认为,王某身为公司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王某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初犯,现已全部退赔被害单位的经济损失,取得被害单位的谅解。
近日,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王某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