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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时间:2019-04-11

为切实打造尊商、亲商、安商、富商的发展环境,沈阳市纪委监委在全市范围开展了破坏营商环境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现将3起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原沈阳法库辽河经济区管委会副主任韩松岭因破坏营商环境问题受到责任追究。韩松岭利用担任辽河经济区管委会副主任的职务便利,以个人在大连的工程需要用钱为由,向招商户家属“借用”现金,长期不还。韩松岭还存在挪用购地款等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原辽中区服务业局副局长兼服务业发展中心主任刘爱党因破坏营商环境问题受到责任追究。刘爱党利用担任辽中区服务业局副局长兼服务业发展中心主任的职务便利,在审核生鲜超市项目、果品冷链物流及现代化管理配送中心专项资金的补贴等过程中,公然向申请商户索要现金。刘爱党还存在受贿等问题,受到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原市安监局监管三处副处长王季胜因破坏营商环境问题受到责任追究。王季胜利用担任监管三处副处长的职务便利,分别于2017年、2018年春节前,向烟花爆竹经销商索要节礼。王季胜还因违规接受管理企业宴请等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以上案件,暴露的是恣意向企业“伸手”“吃拿卡要”、雁过拔毛的典型违纪行为,破坏了沈阳营商环境,挫伤了来沈投资企业家干事创业的热情,为沈阳振兴发展造成了负面影响。此类问题必须坚决纠正,违纪人员必须严肃查处。

当前,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做好民营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工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旨在为民营企业营造更好发展环境。各级党委、政府及党员干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大局意识,按照“万人进万企”主题活动要求,深入企业全心全意开展服务,想企业所想、急企业所急,帮助民营企业解决发展中的困难,尤其要积极推动各项扶持民营企业的政策落地、落细、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市纪委监委专项整治破坏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加强对本地区及所属部门在涉企政策、资金、项目等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执行不到位的要督促查找原因,促进问题整改。对任何视企业为个人一亩三分地,依然幻想“靠山吃山、靠水吃水”,不知止、不收敛、不收手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为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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