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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针对幼儿园医院商场等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时间:2019-04-27

10月26日,辽宁省“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正式启动,从现在起到10月份,全省各地将紧盯重大活动、九类重要场所、针对重点领域,开展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加强执法检查,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

九类场所重点整治

此次突出重点场所整治。针对国务院安委办9类场所整治要求,结合辽宁省实际,将消防安全风险突出的幼儿园、医院病房、洗浴场所和学生宿舍纳入整治范畴,实行“9+4”治理,并针对性制定了13类场所整治标准。上述这些场所要么人员密集,要么建筑情况复杂,长期以来积累了不少隐患点、风险点,省消防表示,要紧紧盯住这些薄弱环节,从最不放心区域、最不放心场所查起,集中开展多个波次的专项治理。

此次专项行动重点整治对象为商场市场、“多合一”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公共娱乐场所、群租房、宾馆饭店、高层建筑、养老院、施工工地、幼儿园、学生宿舍、医院(住院部)、洗浴场所等13类重点场所。

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单位重点整治

此次将重点整治突出问题: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人员密集场所使用聚氨酯泡沫、聚苯乙烯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或者做隔热保温层。员工宿舍、医院住院部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扩建。公共娱乐场所、商场市场、幼儿园等使用大量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

整治防火分隔不到位:建筑地下与地上部分、住宅与非住宅部分未按规范进行防火分隔。防火隔墙、防火卷帘、防火门等防火分隔设施缺失或者损坏。楼梯间、前室常闭式防火门常开。门窗孔洞、竖向管道井每层楼板处封堵不严密。

整治疏散通道不畅通: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被封闭、堵塞、占用。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广告牌、铁栅栏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整治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群租房、商场市场、施工工地等场所违规堆放易燃可燃物品。劳动密集型企业生产车间等场所超量存放易燃易爆原材料或者半成品。

整治消防设施损坏停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停用或者不能正常运行。消防水泵控制柜处于手动控制状态。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火卷帘、机械防排烟等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联动。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能正常供水。

整治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停放在建筑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停放位置与周围可燃物未落实防火措施。采取“飞线”、入户等方式违规充电。

整治重点岗位人员责任不落实:单位未依法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不会熟练操作设施设备。微型消防站队员不能及时有效处置初起火灾。

整治日常管理机制不健全:单位未定期开展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和维护保养,并完整准确记录。未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并如实登记报告。未及时整改消除隐患问题,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整治宣传教育培训不深入:单位检查整改隐患、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开展宣传培训能力不足。员工不了解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不会报警、不会灭火、不会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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