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日,清原县网安部门在巡查中发现,网络主播“血色-刘杀鸡”在直播中驾驶一辆拼装车辆在清原县境内公路上行驶,以此博取眼球,造成不良影响。抚顺市公安局清原县局迅速开展工作,将违法行为人刘某查获。经查,其未随身携带驾驶证,驾驶改型车辆上路行驶。目前,清原县交警部门依法对其作出行政罚款两千元,扣押涉案车辆的处罚。
专项行动中,抚顺警方将继续加强对网络违法犯罪的查处力度,对任何形式的网络不法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作为“网红”,更应该坚守法律和道德底线,不能误导他人。同时,网络直播平台也应加强监管审核,推广正确的价值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