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至2017年
赵春江任职新民市公主屯镇党委书记
他为了整治公主屯镇脏乱差的环境问题
聘请了“社会人”杨洪江
做物业管理办公室主任
在赵春江的眼里
杨洪江有魄力、有力度
可对老百姓来说
杨洪江更像个“打手”
从1993年至今几“进宫”
是公主屯地面的“社会人”
有一次,牛祥林、王海生两名群众
到公主屯镇党委向赵春江反映问题
双方因为言语不和起了冲突
这一幕正巧被让杨洪江给看见了
杨洪江马上安排他的小弟
用镐把将牛祥林打成轻伤
把王海生打成轻微伤
“惹事儿”之后
杨洪江扔下烂摊子就跑了
为了“平事儿”
赵春江跟当地开发商“张罗钱”
替杨洪江“赔”了牛祥林和王海生
47万元
不仅如此
赵春江还利用职务的便利和影响力
干预司法和执法活动
导致杨洪江被从轻处理
就这样,杨洪江不仅重获了自由
还摇身一变
成为公主屯镇市场物业管理公司的经理
获得了躺着挣钱的“路子”
↓
公主屯镇政府以购买服务的方式
聘任杨洪江为公主屯镇物业管理办公室主任
向他支付物业管理费
可杨洪江不满足
还向辖区商户收取管理费
拒交就对商户采取打砸手段
业主们苦不堪言
正因为有了赵春江当靠山
2012年至2018年期间
杨洪江共收取业户“卫生费”39万9555元
除此之外
杨洪江还曾经是公主屯镇某村的村委会主任
曾利用村主任的职务之便
私自在该村28.7亩机动地上建设养殖场
在伪造村民代表大会记录和签字后
将该养殖场转让给他人
以此获得财物共计八十万元
而为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赵春江在担任公主屯镇党委书记期间
存在贪污问题
2012年至2018年春节前赵春江利用职务之便
在商业住宅小区开发、工程承包、
人大代表推选等方面
为他人谋利益,索取、收受他人贿赂款
共计人民币102.9999万元,美元2万元
4月12日
新民市人民法院对杨洪江和赵春江
进行了公开宣判
法院认为,被告人杨洪江
纠集他人在新民市公主屯镇地区
为非作恶 欺压百姓
扰乱社会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造成较为恶劣的影响
以杨某为首的恶势力团伙犯罪事实成立
同时杨洪江利用职务之便侵占集体财产依法认定杨洪江
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9年
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
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2年
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
就在当天,杨洪江曾经的靠山
时任新民市公主屯镇任党委书记的赵春江
也被公开宣判
法院认为被告人赵春江利用其职务便利
对杨洪江等人恶势力团伙的形成及发展
提供经济支持与保护
系杨洪江恶势力团伙的“保护伞”
被告人赵春江存在贪污、受贿犯罪行为依法认定赵春江
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
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
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
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
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1年
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
上述两件案件的公开宣判充分彰显了沈阳在中央的统一协调和部署下
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
深挖彻查保护伞
扫除滋生黑恶势力土壤的
坚定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