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13日拿着“商品房准住通知”装修住进了新房,已经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1300日内办理房证”,2019年5月已经过了约定办理房证的期限但办不了房证,宏发长岛三期开发商出具书面说明“消防验收在2019年10月30日之前验收完毕”。居民们这才明白:消防验收没合格竟然就让业主入住,一住就快4年了,消防验收不合格影响其他后续验收进行,办房证的时间被推到了2020年4月15日。
沈阳的王先生在2013年购买了位于沈阳市铁西区揽军路42号甲的宏发长岛三期一套住房,和开发商沈阳宏发经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3年11月21日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且进行了备案。
根据合同约定: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1300日内,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出卖人向受买人支付已付房款千分之一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同样购买了长岛三期住房的于先生介绍:小区的房子大约在2015年8月份交付入住了,过了合同约定办房证的期限,居民们就去铁西区房产局去办房证,“但是房产局说我们的房子办不了证,缺不少手续呢。”于先生说,“一听这个回复,居民们蒙了,合同正式签的也备案了,准住通知单也发了,居民们都正常拿着钥匙装修入住了,怎么到了办房证的时候,还缺好多手续呢?”
王先生提供了一份盖有沈阳宏发经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专用章的《商品房准住通知》,此“准住通知”是2015年8月13日发给王先生的,编号为“第1605号”,“准住通知”称: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之规定,将铁西区揽军路42号第*栋*单元*层*号,建筑面积47.54平方米房屋交付给你使用。限3日内进住,过期无效。
居民们拿着“准住通知”交纳了一些费用领到了钥匙就装修入住了,一名居民表示“我拿着购房合同都把户口落上了,但到了办房证的时候,却办不了房证。”居民于先生表示:“办不了房证影响太大了,不但影响孩子入学,还影响房子的买卖。”
房子为什么办不了房证呢?
5月13日上午,宏发长岛三期开发商相关人士对记者表示:长岛三期办不了房证是因为消防验收没合格,消防验收通不过,其他验收程序就进行不下去,所以办不了房证。
消防验收没通过为什么竟然让居民入住了?
宏发长岛三期开发商相关人士称:购房合同约定了交房日期,为了赶在约定的交房日期把房子交给购房者,所以在消防没验收通过的情况下就把房子交付了。
一名居民提供的购房合同里显示:出卖人应当在2015年7月31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具备下列第1种条件,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1.该商品房经验收合格。
把消防验收不合格的房子交付给购房者,存在严重的消防安全隐患,这种做法是不是涉嫌违法犯罪?
对于这个问题,宏发长岛三期开发商相关人士无言以对。
经多日奔波打听,宏发长岛三期的业主搞明白了办不了房证的症结所在——消防验收不合格。
5月6日,沈阳宏发经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具了一份书面说明,对于长岛三期验收步骤和各项手续办理时间给出了日程表:我沈阳宏发经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宏发翠湖庭院(长岛三期)项目,所需验收步骤与时间如下:(一)消防验收和环保验收在2019年10月30日之前验收完毕……(六)初始登记在2020年4月15日办理完毕。我公司承诺2020年4月15日办理完长岛三期一切手续,届时长岛三期业主即可去铁西房产局办理属于各业主的房证。
“现在已经过了应该能办房证的日期,竟然一下子又给我们推到2020年4月。看着这些开发商没办的验收和手续,我们都头疼。”居民于先生表示,“消防验收不合格竟然让我们入住了,这问题太严重了,住在消防安全没保障的房子,甭说办房证了,住着都揪心,我得打消防部门的电话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