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查缴炸药或者黑火药、烟火剂、雷管等爆炸装置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1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奖励。
●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查缴军用枪、猎枪、小口径枪、火药枪、仿制枪、自制枪等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1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奖励。
●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查破涉爆涉枪重大案件或取缔非法制贩爆炸物品等的,给予举报有功人员以下奖励:
1.破获持枪伤害、杀人、抢劫、绑架、强奸以及爆炸等重大犯罪案件的,视情给予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奖励。
2.查破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爆炸物品、枪支弹药、剧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等重大案件的,视情给予3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奖励。
3.取缔非法制贩爆炸物品、枪支弹药、剧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窝点的,视情给予50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