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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车司机欠高利贷还不上,竟然将一个人打车的女大学生绑了起来,然后向其家人索要赎金……
1972年出生的曲某是大连开发区人,靠开黑车谋生。曲某有过前科,曾因犯盗窃罪于2005年8月31日被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于2012年12月21日刑满释放。
2018年12月11日12时许,鲁迅美术学院大连校区女学生小沈从学院东门搭乘曲某所驾驶的车辆前往开发区金石滩轻轨站。曲某因借高利贷无力偿还,见小沈独自一人,于是产生将小沈绑架向其父母勒索钱财的想法。
曲某在中途停车,将小沈双手用胶带捆绑后,驾车来到金石滩科技大厦附近,让小沈用电话联系家人索要5万元,之后曲某多次让小沈联系母亲李某及辅导员刘某商谈赎金一事。
民警接到刘某报警后,经技术侦查手段于当日16时许在开发区科技大厦西南侧800米柏油路处发现曲某所驾驶车辆,将正想驾车逃离的曲某抓获,小沈被成功解救。
犯绑架罪被判有期徒刑七年
因涉嫌犯绑架罪,曲某于2018年12月11日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同年12月20日被逮捕。
2019年3月27日,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以犯绑架罪对曲某提起公诉。
曲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及犯罪事实无异议,其辩护人认为,曲某因高利贷催得急一时冲动,临时起意,未实施暴力行为,且认罪认罚,检举揭发提供他人犯罪线索,愿意赔偿被害人钱财,请求法院对曲某从轻处罚。
法院审理认为,曲某以勒索财物为目的,采取暴力手段劫持他人,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扰乱了社会治安秩序,其行为已构成绑架罪。曲某绑架小沈为人质勒索钱财系临时起意,索要的赎金金额不属巨大,且未取得赎金,绑架过程中没有对小沈人身造成伤害,属情节较轻的情形。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曲某犯绑架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