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锦州市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工作部署要求,深入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现将查处的2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凌海市新庄子镇原城建助理李群慵懒怠政问题。2010年5月,曹家村村民刘某违规建设平房,李群未认真核查就进行了签字审批,致使刘某取得房屋所有权证。2015年12月,因李群未认真核实交易人身份信息,致使不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成员的建业乡三合村村民杨某,购买该镇南马村房屋并完成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2016年1月,因李群未仔细核实交易人身份,致使在房屋所有权人谢某未到场的情况下,谢某的房屋被变卖。李群作为新庄子镇城建助理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在具体审核工作中慵懒怠政,消极应付,失察失职。李群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太和区综合执法局营盘大队原副大队长吴立强、营盘街道办事处城建助理王震宇、营盘街道董家沟村党支部书记周英等人不作为、不负责问题。2018年5月始,太和区营盘街道董家沟村有21户村民陆续违规建房,太和区综合执法局营盘大队、营盘街道办事处、董家沟村党支部失察失职,对违规问题视而不见、坐视不管。吴立强工作走过场,接到举报后虽然到现场,但没有认真核实便离开现场,未采取措施制止违规行为。王震宇工作不积极、不主动,本应发现的问题没能及时发现,接到举报后,以到现场去了就算尽到责任了,消极应付。周英发现村民违规建房后,只是向街道领导进行了汇报,未及时有效制止,落实街道党工委决定不坚决。王震宇、周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吴立强受到政务警告处分,其他有关责任人受到诫勉、批评教育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