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近日,锦州市纪委监委通报了4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典型问题。
1. 义县高台子镇靠山屯村党支部原书记张井文截留危房改造款问题。2016年,扶贫部门拨付给靠山屯村五保户刘某3.5万元危房改造补助款,张井文将其中的3万元现金交给刘某用于其房屋翻建,余下的5000元被截留用于支付村里招待费。张井文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2.凌海市上梨峪村村委会原主任刘铁生违规将其亲属刘某某列为贫困户问题。2015年初,凌海市上梨峪村时任村主任刘铁生违反工作程序,将不符合贫困户条件的亲属刘某某申报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刘铁生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凌海市纪委给予刘铁生留党察看二年处分,责令其辞去村主任职务;刘某某的贫困户资格被取消,所得贫困补助被追缴。
3.北镇市正安镇敬老院院长肖作吉虚报冒领国家补助资金问题。2013年初至2016年底,北镇市正安镇敬老院未如实上报实际集中供养人员名单,每年虚报人员12人,累计冒领集中供养补助金共计77845元。肖作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北镇市闾阳镇闾三村报账员高仲和违规为本人办理五保户供养待遇问题。2013年1月至2017年6月,高仲和任北镇市闾阳镇闾三村报账员期间,违反工作程序将不符合五保户条件的本人上报为五保户并享受供养待遇。高仲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五保户供养待遇被取消,领取的特困供养资金被追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