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沈阳市调整出租汽车运价及建立运价与气价联动机制”的意见,更好地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文)及《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辽宁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管理办法的通知》(辽发改投资[2015]897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对该项目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调查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
出租车运价拟调整方案
起步价9元/3公里,里程运价1元/500米。高峰时段(早7:00-9:00,晚4:30-6:30)计时收费调整为每2分钟收费1元。
建立运价与气价联动机制
以沈阳燃气公司车用液化天然气(CNG)价格4.4元/立方米为基期价格,联动系数为1.1元/立方米。即基期价格达到5.5元/立方米并持续30天时,收取燃气附加费1元;达到6.6元/立方米时,收取燃气附加费2元;以此类推。加收燃气附加费后,当基期价格回落至上述标准30天以上时,相应降低燃气附加费,直至取消。
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对上述调价方案的意见可在2019年6月21日—6月25日期间,以邮件、电话、参与调查问卷等方式向北京中设泛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
企业邮箱:zsfhlnwp@126.com
联系电话:024-66753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