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沈阳市地铁交通乘客投诉管理工作,沈阳市出台《沈阳市地铁交通乘客投诉管理办法》。
按照规定,运营单位接到乘客投诉后,将在24小时内启动处理程序,7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并将处理结果告知乘客。乘客对运营单位答复有异议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收到运营单位答复的,可向运营单位提出投诉复核申请或直接向沈阳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申诉。运营单位接到乘客投诉复核申请后,应当由乘客投诉受理和处置机构的负责人组织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在3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以书面或电话录音等形式告知乘客。沈阳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接到乘客申诉后,将在7个工作日内答复申诉处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