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记者从鞍山铁东区检察院了解到,2018年6月,在铁东某小区门口,快递员张某某夫妇因寄送快递的事情与快递客户毕某某等三人发生争执,毕某某三人将张某某打伤。近日,铁东区检察院以故意伤害对毕某某等三名被告提起公诉。
2018年6月8日21时45分许,在铁东区某小区门口,快递员陆某某、张某某夫妇因快递是否送错一事与快递买家迟某乙、毕某某发生争吵。在争吵过程中,迟某乙、毕某某以及后来到达现场的迟某甲一起殴打张某某头面部,造成张某某面部受伤。经过鞍山市金普医院司法鉴定所鉴定,张某某右眼眶下壁、内侧壁骨折,伤情构成轻伤一级;头顶部头皮瘢痕,评定为轻微伤;右侧颈部皮肤划痕,评定为轻微伤。2018年8月,毕某某等三名被告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鞍山市公安局铁东分局刑事拘留。
铁东区检察院认为,被告人迟某甲、毕某某、迟某乙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一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铁东区检察院对三名被告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