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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半夜骑车五六公里带水果刀扎前同事车胎“解气”

时间:2019-07-10

楼下停一排车,咋就自家车总遭殃?第一次车胎被扎,女车主以为是自己的车挡了路,第二次被扎赶上春节前,她才想到是得罪人了,第三次警方找到嫌疑人住址,没想到对方竟是多年前工作上的合伙人。

每天早上开车前,徐女士都要仔细地检查一遍自己的车胎,除了安全意识外,主要是她的车胎总是被人恶意扎漏。徐女士回忆,车胎第一次被扎在2018年的年末,当时以为是自己停车位置不对或者是偶然遭到恶意破坏,徐女士报警后因停车位置太偏僻没有监控,警方并没有发现可疑人员,徐女士也没太在意,自认倒霉。

没想到一个多月后,农历腊月二十九,眼看第二天就过年了,车胎再一次被扎。“别人家的车都没事儿,我这次才想到可能是得罪人了。”徐女士再次报警,值班民警调取监控录像后,由于老旧小区的监控维修未完成,这次未能确定嫌疑人的身份。但这次在民警的协助下,徐女士在自己停车的隐蔽处安装了监控。

平安无事的度过了几个月后,徐女士的车再次被扎,“四个轮胎全被扎漏了不说,车门、引擎盖也被划了。”徐女士第一时间报了警。锦州市公安局凌河分局凌安派出所的民警经过监控查看,发现了嫌疑人是在凌晨3点多对车辆进行破坏,天黑监控只能看见人影但看不清面貌。

经过几天的蹲守和比对分析,办案民警通过犯罪嫌疑人骑的电动车,结合周围各路口的监控,最终锁定目标,一路追查到嫌疑人的住址,将孙某抓获。直到这时,徐女士才知道多次扎自己车的竟然是多年前曾合作过的工作伙伴。

经民警审讯,孙某交代2014年时她和徐女士一同租了个档口,后来在退档口押金时两人出现了经济上的纠纷。事情虽然已经过去了5年,但孙某一直觉得心里气,才出现了半夜骑五六公里,带着水果刀扎对方车胎的错误“解气”行为。目前,犯罪嫌疑人孙某因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被锦州市公安局凌河分局刑事拘留,经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人民检察院批准被依法逮捕,现已侦查终结。

像孙某一样,很多人觉得划车、扎车胎是小事儿,大不了赔点钱,但这种行为也将面临刑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 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刑事案件,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孙某多次采用扎车胎的方式“解气”,其行为一是不懂法,遇到经济纠纷应采取正常的法律程序来维护个人利益。其行为也反应出了她的心理健康出现了问题,辽宁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所长、心理专家张思宁通过其行为,认为其出现“钻牛角尖”的心理,是因为其在5年前事件发生时,没有消解掉自身感受到的委屈,再遇到类似的事情,心理上负能量的叠加和累积,就很容易爆发出来。因此在遇到问题出现自身无法排解的情绪时,应及时寻求心理医生的帮助,进行疏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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