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下,不少孩子家长都热衷于“学习外语从娃娃抓起”,一些幼儿园或是课外培训机构,都竞相推出“外教教学”的课程。对于外国人上课,鞍山警方提醒各位家长,不是有张“外国脸”就能当外教,合法的外教必须持两证上岗,要警惕“黑外教”。
非法外教被公安机关查获
日前,鞍山市公安局高新公安分局红岭派出所民警刘艳超在走访一家幼儿园时,发现该幼儿园所聘请的外籍男子持有的并不是工作类签证,也没有教学资格。对此,民警对于该非法就业案件进行查获。
时隔几天,一名外国留学生在一家培训机构从事教学工作时,被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依法查处。经检查发现,他所持的也不是工作类签证,没有教学资质。据了解,上述二人构成非法就业,公安机关依法对其进行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法》第八十条规定:外国人非法就业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另外,我国法律规定,聘用外国人工作或者招收外国留学生的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报告有关信息。对于外国人在我市非法就业、非法教学的违法行为,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一直在严打彻查。
正规外教须两证齐全
“我国教师都要有教师从业资格证,外国人在我国教学也是必须持证的。”目前就鞍山市来讲,外国人从事教学工作,必须取得科技局(以前为外专局)签发的文教类工作许可证和公安局签发的工作类居留许可证,而且这两个证件缺一不可,否则就是没有资质的“黑外教”。
当下,许多幼儿培训机构为了招揽生意,聘用没有工作证件和工作资质的“黑外教”教授英语口语。这些“黑外教”大多是持有旅游签证或者留学签证来到我市的,并没有教学资质,甚至他们当中有些人的母语也不是英语。
警方提醒:家长在给孩子选择外教的时候,不要被天花乱坠的广告说辞给蒙蔽,要大胆提出核实这两样证件,这样就能辨别出是否是合法正规外教了。
介绍和聘用“黑外教”都是违法的
近期,鞍山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将对全市语言培训学校进行检查,对于介绍外国人非法就业的中介机构和个人,以及聘用非法就业的外国人的单位,公安机关都会依照我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严厉查处。
对介绍外国人非法就业的,公安机关对个人处以每非法介绍一人5000元、总额不超过50000元的罚款;对单位处以每非法介绍一人5000元、总额不超过100000元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非法聘用外国人的,处每非法聘用一人1万元、总额不超过10万元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公安机关提醒广大市民,对于不合法、不具备资质的外国人非法就业的,市民发现后可以拨打0412-5542075向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供线索或者直接举报给辖区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