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快递在***快递柜,请速来取”
你是不是也收到过类似的短信?
快递不是应该由收件人亲手接收的吗?
可是自从有了快递柜
很多时候,
明明家里有人
但一些快递员却不愿送货上门……
最近,一条消息大快人心↓↓
7月19日
国家邮政局官方网站对外发布
《智能快件箱寄递服务管理办法》
据国家邮政局7月19日消息
《智能快件箱寄递服务管理办法》
于2019年6月12日
经第12次部务会议通过,
现予公布
自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
如今,不少小区都设有快递柜
暂存包裹在一定时间内免费
但部分地区却存在保管期收费现象
《智能快件箱寄递服务管理办法》规定
智能快件箱运营企业
应当合理设置快件保管期限
保管期限内不得向收件人收费
同时,
快件延误、损毁、内件短少的
收件人可当场拒绝签收
并按照智能快件箱
运营企业的提示将快件退回
具体注意以下四点
1
快递柜应可验收、可拒收
《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中也明确
快件延误、损毁、内件短少的
收件人可以当场拒绝签收
并按照智能快件箱运营企业的提示
将快件退回智能快件箱
2
实名制
如出现交寄物品与交寄信息不一致
以及寄件人身份未经查验
或者未登记身份信息等情形
智能快件箱使用企业不得收寄
当场将交寄物品退回至智能快件箱
3
使用快递柜需征得同意
第二十二条就提出:
智能快件箱使用企业
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递快件
应当征得收件人同意
4
快递柜收费问题
《管理办法》则明确提出:
智能快件箱运营企业
应当合理设置快件保管期限
保管期限内不得向收件人收费
这个消息一出
多数网友表示:“支持!”
还有吐槽过往的经历让人不禁捧腹
“投递快件应征得收件人同意”
“保管期限内不得向收件人收费
同时,快件延误、损毁、内件短少的
收件人可当场拒绝签收”……
对于这些有关收快递的新规定
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