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省大连市森林公安局、金州区公安分局联合破获一起重大系列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本案共抓获嫌疑人22人,交易信息线索涉及全国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揭开一个遍布全国的非法买卖、运输野生动物犯罪网。查获包括28只陆龟在内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实物30余只,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审理中。
一张快递单牵出全国大案
据了解,案件线索源自于一张快递单,当时有外地向大连开发区邮寄了一个装有陆龟活体的快递包裹。通过这一张快递单,森林公安民警顺藤摸瓜追查到大连及省内外宠物市场众多商户、其他卖家,再追查到“陆龟全国总代理”等重要线索。为了调查抓捕关键嫌疑人,多次分赴全国数个省市,曾连续11天跨4省,最终成功侦破了这起涉及全国大部分省市的重大、系列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
办案民警表示,从关键犯罪嫌疑人王某、潘某某藏匿的手机等线索,大连警方获得近两年来二人通过快递邮寄的野生动物的线索700余条,涉及我国除西藏、港澳台地区外,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和近年来破获的许多涉及野生动物(制品)的案件一样,这一类案件呈现出互联网化的新型特点,隐蔽性强,通过互联网交易,很多环节无需经手实物,逐级获利。其沟通渠道、联系方式、传播方式、交易方式等,均在线上进行,买卖双方往往不见面。
这种充分利用互联网时代信息技术、物流产业高度发达的特点而产生的犯罪现象,尽管可能并没有一个由核心掌控的犯罪团伙,但却通过网络上一个个中小卖家、买家,形成一个化整为零的、遍布全国甚至全球的巨大的犯罪网络,给案件侦破带来一定难度。而且涉案人员多为80后、90后,甚至95后。
1.大连陆龟大案查获的部分豹纹陆龟,为《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Ⅱ中的野生动物,相当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2.大连陆龟大案查获的部分辐射陆龟,为《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Ⅰ中的野生动物,相当于国家一级保护动物。 (大连市森林公安局供图)
“宠物龟”实为珍贵濒危野生动物
本案共查获珍贵濒危野生动实物包括:陆龟28只(国家一级、二级保护级别,共6个品种),其中辐射陆龟(一级)14只、豹纹陆龟6只、苏卡达陆龟5只、亚达陆龟1只、赫曼陆龟1只,缅甸陆龟1只;蜥蜴2只、鳄鱼1只、鹦鹉1只。查获的陆龟目前寄养在大连森林动物园。
在本案的侦破过程中,部分犯罪嫌疑人自称购买陆龟是为了给孩子玩,认为购买的是一种宠物。在网络中,许多人也没有意识到购买到的陆龟、鹦鹉等动物当做宠物有何不妥,甚至认为是一种与众不同的爱好,然而,这其实是非法买卖珍贵濒危野生动物。
大连市森林公安局刑警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陆龟,所有品种都被列为《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Ⅰ或者附录Ⅱ中,相当于国家一级或二级保护野生动物。鹦鹉,除了牡丹鹦鹉、虎皮鹦鹉、鸡尾鹦鹉(玄凤)三种外,包括所有的大型鹦鹉,都属于被列入保护级别。买卖一只就可能涉嫌犯罪。包括象牙、犀牛角及其制品,即使是指甲盖大小的一块,非法买卖也涉嫌犯罪。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包括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国家一、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Ⅰ、附录Ⅱ的野生动物以及驯养繁殖的上述物种。《刑法》规定,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