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和营商环境,丹东各级消防机构紧盯易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的13类重点场所和9类突出风险,采取政府督办、消防帮办、专家会诊、蹲点驻守等措施加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通过开展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曝光行动,营造强大的舆论声势。
在丹东宽甸一家购物商城,由于存在消防控制室未形成,消防控制设备未安装,防火分区内防火卷帘、建筑防排烟设施未安装,消防车通道未形成等火灾隐患问题而被当地政府列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
该商城位于宽甸满族自治县宽甸镇新开路,2007年经消防设计备案开工建设,2016年建成,虽取得房产证等相关凭证,业主已经入驻,但并未进行竣工消防备案。该建筑共七栋,属于二类高层建筑,总建筑面积约10万平方米。该商城被确立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以来,当地消防机构多次约谈企业责任人,但由于存在债务和垫支纠纷,没有投资方投资完成剩余工程,导致该工程消防设施施工单位没有资金实施消防工程的安装。
在了解到企业火灾隐患整改方面存在的困难后,为不影响当地政府的营商环境和民生问题,辖区大队自2016年起,一直采用“蹲点驻守、高频巡检、定期演练”的工作模式,能够及时消除的火患及时消除,不能及时消除的监督检查人员蹲点指导,直到隐患消除。在开展监督检查的同时,辖区大队考虑主体建筑消防设施没有完善的情况,在新业主进驻的同时积极协助业主完成场所内部消防设施的完善,将商城整体划分为若干独立的防火分区,确保独立的防火分区内出现火灾后,能够得到控制和消除。
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目前该商城已经列入政府重点督办工程,副县长牵头,住建、自然资源等部门联合办理,计划采用政府接盘、提起诉讼和政府垫支的形势,于2019年年底前,完成该工程的隐患整改等工作。
“抽调骨干力量,建立技术指导组,支招重大火患的整改工作,积极主动为火患单位提供帮助,能加快对重大火灾隐患的整改进度,使得各项火患整改措施落到实处。”当地消防救援大队的领导认为。这归功于他们“一个跟进、两个跟上”工作法,即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指定一名监督检查人员跟进,由一名主官和监督检查人员对辖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靠前跟上,进行请示汇报和跟踪帮扶。此外,还开设消防安全培训班,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负责人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强化消防安全意识,提高消防业务技能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