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建档案与百姓生活》系列宣传报道
上世纪90年代初,国家实行的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将单位分配职工的房屋,以标准价或成本价扣除折算后,享受国家房改优惠政策,卖给个人,就是个人购买福利房。但是因为种种阴错阳差,偶尔会有多年没有解决的问题。
2016年12月13日,沈阳市绿化管理处的两位工作人员,来到城建档案馆,带着一个20多年也没妥善解决的棘手问题,要求查阅本单位产权名下一处房屋的竣工报告。
山重水复疑无路。按照沈阳市房改办规定,个人参加房改必须由产权单位出面办理,由于这项工作开展了近20年,办理房改的工作人员也几经换人,一些档案手续丢失,职工参加房改遇到瓶颈。沈阳市绿化管理处的工作人员,本着为职工负责的精神,来到城建档案馆,查阅该房屋原始审批档案及竣工报告等材料。
柳暗花明又一村!自从1980年建馆以来,沈阳市城建档案馆便不断搜集、整理出具有法律凭证的档案,以保证百姓的固定资产所有权。此次城建档案馆工作人员经过认真查阅,终于查到了所需的、具有法律凭证的材料。看到本单位职工房改房有望买成个人产权,绿化管理处的工作人员十分兴奋,忍不住连声称赞:在最困难的地方,城建档案为职工房改解决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