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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实施12项移民和出入境政策

时间:2019-08-14

记者从辽宁省公安厅获悉,按照国家移民管理局的部署,从8月1日起,辽宁省正式实施12项移民与出入境政策,鼓励、支持、便利外籍人才、外国优秀青年和外籍华人来华在华创新创业、投资兴业、学习工作。

据了解,此次国家移民管理局对目前适用于国家重点发展区域的移民与出入境便利政策措施进行了认真全面评估和深入调研论证,将其中政策实施效果好,可适用范围广,有利于推动各地经济社会发展形成更加开放新格局的政策措施进行了创新改进、优化整合,将其中鼓励、支持、便利外籍人才、外国优秀青年和外籍华人来华在华创新创业、投资兴业、学习工作的12项移民与出入境便民政策措施进行复制推广。

这12项移民与出入境便民政策措施主要涵盖四个方面。

一是扩大外国人才申请永久居留对象范围。对外籍高层次人才、有博士学历或长期在国家重点发展区域工作的外籍华人、有重大突出贡献以及国家特别需要的外国人才、符合工资性年收入标准和纳税标准的长期在华工作的外国人,提供申请办理在华永久居留便利,上述人员的外籍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随同申请。

二是放宽签发长期签证和居留许可的对象范围。优化营商环境,为来华经商、工作、研学的外国人签发长期有效的签证和居留许可。对国内重点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知名企业邀请来华从事技术合作、经贸活动以及在华工作的外籍人才,对外籍高层次人才工作团队及辅助人员,签发2年至5年有效的签证或居留许可。

三是拓宽外国人才引进对象范围。为外国优秀青年在华创业创新提供服务,对在国内重点高等院校、国际知名高校毕业的外国优秀学生在华创新创业,国内知名企事业单位邀请来华实习的外国学生,提供办理签证和居留许可政策支持和便利服务。

四是提高外国人服务管理水平。在外国人较集中地方探索建立移民事务服务中心(站点),搭建移民交流互动平台,为常住外国人提供政策咨询、居留旅行、法律援助、语言文化等工作学习生活便利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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