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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通报4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典型问题

时间:2019-08-14

近年来,丹东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足主责主业,认真履行职责,扎实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查处了一批典型问题,为全市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坚强纪律保障。为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作用,近日,丹东市纪委监委通报了4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典型问题。

1.丹东市畜牧场场长丁振军违规领取粮食直补问题。丁振军在丹东市畜牧场工作期间,在本人未承包和种植土地情况下,违规领取粮食直补款。丁振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2.东港市新兴街道办事处友好村委会副主任、治保主任王富国在危房改造工作中收受好处的问题。王富国利用职务之便,收受危房改造户好处费。同时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王富国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3.宽甸满族自治县青山沟镇青山湖村原党支部书记王志成等人挪用扶贫款问题。青山湖村党支部原书记王志成、原副主任王挺、原会计徐美忠、原聘用文书马学武等人,采取冒名顶替、做虚假借款手续的方式,挪用扶贫互助社资金归个人使用。王志成、王挺、徐美忠、马学武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涉法问题已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振安区九连城镇残联理事长徐静波违规为他人申报五保供养问题。徐静波在任九连城镇政府民政助理期间,违规将不符合五保供养条件人员通过申请审核,致使其连续七年享受五保供养待遇。徐静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典型问题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各级党组织要自觉扛起管党治党责任,严格落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着力整治突出问题,坚决遏制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责任,确保各项扶贫政策和资金真正惠及困难群众。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惠农扶贫资金网监管平台建设,以及民生资金民生项目大排查大起底等专项工作,精准发现问题,同时,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查快办,严肃问责,以实际工作成效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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