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记者从省残联获悉,2017年至2020年,省残联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向社会公开招标,采购听障、肢体、智力和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服务,为0至6岁残疾儿童提供抢救性康复服务。
据悉,承接政府购买残疾儿童康复服务的主体,包括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或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按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应划入公益二类或转为企业的事业单位,依法在工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
承接主体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机构收训能力应在10人以上。内部管理制度完善,要有独立健全的食品卫生、消防安全和资金管理等制度。具备提供康复训练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近三年无违纪和违反社会公德事件发生。
中标的承接主体可以享受相应的补贴。听障儿童康复训练服务在0至6岁期间只享受一个年度的救助补贴,其他三个类别的残障儿童按年度可连续享受救助补贴。上述四类残障儿童每年训练时间均为10个月,康复训练补贴为年人均1.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