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记者从盘锦市卫健委获悉,在我市开展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专项整治第二次监督抽检中,两家餐具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卫生质量不合格,均检出大肠菌群。
为保证集中消毒餐具、饮具的卫生质量,进一步加强餐具、饮具集中大肠菌群消毒服务单位的监督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卫生监督规范》的要求,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2019年全省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专项监督方案的通知》(辽卫办发[2019]148号)精神,7月26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我市6家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消毒餐具饮具进行第二次监督抽检。
此次专项行动重点检查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GB14934-2016)的要求,对餐具、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已消毒餐具、饮具进行了现场采样,每家抽检10套(4件/套),总计60套。检测项目主要为:游离性余氯、阴离子合成洗涤剂、大肠菌群、沙门氏菌。
经盘锦检验检测中心检测:盘山县羊圈子镇华康餐具消毒配送中心、双台子区鸿盛餐具配送中心、大洼区康洁园消毒餐具配送中心、大洼区新立镇净洁餐具消毒配送中心抽检样品合格。双台子区仁和消毒餐具配送中心、盘山县沙岭镇柏洁消毒餐具配送中心消毒餐饮具均检出大肠菌群,不符合GB14934-2016标准要求,消毒餐饮具卫生质量不合格,相关检测结果已在市卫生健康委网站进行公示。
据悉,大肠菌群是评价食品卫生质量的重要指标之一,如果使用大肠菌群严重超标的餐饮具进食,可能会引起肠道传染病或食物中毒。餐饮具之所以检出大肠菌群,原因可能由于餐饮具的清洗、灭菌不彻底,或存放过程中污染等原因导致。
据悉,市卫生健康委将继续加强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确保我市集中消毒餐具、饮具的卫生质量,保障全市人民的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