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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将允许导盲犬出入公交车

时间:2017-04-10

  北国网讯 (记者 李冰 刘祉杉)未来,出门遇到导盲犬将有可能不再是一个新奇的事儿,而导盲犬除了会在公共场所出现以外,也有可能出现在地铁、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上。

  3月30日,辽宁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在沈阳正式拉开帷幕,大会审议了《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修正案草案)》,其中提到,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允许盲人携带导盲犬出入公共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办法(草案)》将原有的第九条内容中,"将残疾人康复工作纳入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内容",规范表述为"将残疾人康复工作纳入基本公共服务"。此外,《办法(草案)》还对"对新生儿可能致残病种筛查实施免费制度,对六周岁以下残疾儿童免费提供抢救性康复"等相关内容进行了修改和规范,同时增加一款对基本型辅助器具配置给予补贴作出规定。

  值得一提的是,《办法(草案)》还提到,公共交通工具为全社会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应该惠及全体人民,因此辽宁省有必要逐步增加便于残疾人出行乘用的辅助设备,使残疾人同全社会共享文明进步成果。

  对此,依据国务院《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辽宁省在《办法》原第三十四条中增加了"公共交通工具应当逐步增加便于残疾人出行乘用的辅助设备"、"应当允许盲人携带导盲犬出入公共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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