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沈阳市前进农场党委书记、场长韩英奎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5年至2017年,韩英奎擅自决定以节假日值班值宿费、电话费等名义,为班子成员发放奖金共计29.24万元,其中,韩英奎领取8.6万元。韩英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
2.鞍山市统计局时任党组成员周超违规公款吃喝、公款送礼问题。2013年1月至2015年11月,周超利用节假日之机,使用公款宴请省统计局相关工作人员,并赠送购物卡和土特产品,金额共计5.8万余元。周超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其他相关责任人受到相应处理。
3.辽宁省抚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抚顺凯锐混凝土制造有限公司经理张代江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2017年5月至2018年11月,张代江将其个人桑塔纳轿车与公司丰田汉兰达吉普车调换使用,并让公司员工担任司机接送其上下班。张代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阜新市行政服务管理办公室时任副主任马利新违规公款旅游问题。2014年6月,马利新借去安徽省滁州市考察之机,带队到黄山游玩,并将2360元花费在单位报销。马利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
5.铁岭县公安局原政委姜铁男(已退休)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4年至2018年春节期间,姜铁男先后5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财物,金额共计约1万元。姜铁男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姜铁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
上述5起问题,有的违规发放津补贴,有的违规公款吃喝、公款送礼,有的违规使用公务用车,有的违规公款旅游,有的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特别是有的违纪行为发生在党的十九大之后,是典型的不收敛不收手行为,其受到严肃查处,教训极为深刻。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引以为戒,切实做到自警、自醒、自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