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男子程某在大连预谋抢劫失足女子,他携带水果刀,伪装顾客找到失足女子李某,并让李某将其带回出租房内,随后凶相毕露的程某掏出刀子威胁李某,抢劫200元钱和一部手机,之后逃离现场。3天后程某再次故技重施作案时,被抢失足女杨某大声呼救,程某逃离后被抓获。2019年9月,程某因抢劫罪被判刑5年。
1981年出生的程某是吉林人,在大连打工。因为生活拮据又找不到工作,2019年1月16日,他预谋在大连抢劫失足女子。当晚7点,他经预谋后携带一把水果刀,来到大连市旅顺口区,对站在路边的失足女李某招手,让李某误认为程某来找其进行非法交易,后李某将程某带回其租用的房屋内,进入出租屋后程某掐住李某脖子,并拿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指向李某的胸口,抢走李某现金人民币200元及1部粉色OPPO手机,后逃离现场。经大连市旅顺口区价格认定中心认定,被抢的粉色OPPO牌手机价值人民币500元。
2019年1月19日19时许,程某故伎重演,经预谋后来到大连市旅顺口区,对站在路边的失足女杨某招手,让杨某误认为程某来找其进行性交易,杨某便将程某带回其租用的仓房,进入仓房后程某捂住杨某嘴部并将其推倒在床上,向其索要200元,杨某假装同意给其找钱,趁程某松开之际,杨某打开仓房门逃跑并呼救,程某也随即逃离现场。
2019年2月20日,程某被公安机关抓获。旅顺口区法院审理此案认为,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暴力、威胁手段强行劫取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700元,核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对杨某实施的抢劫行为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系犯罪未遂,依法可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近日法院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